雄帝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股票代码:300546 股票简称:雄帝科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九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本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亦不包括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雄帝科技人民币A股普通股。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67.00万股,占本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513.65万股的1.24%。其中首次授予157.00万股,预留10.00万股。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拟授予价格为12.61元/股,该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七、本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或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授予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本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相应的授予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预留限制性股票拟在首次授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届满12个月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1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2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3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届满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未来24个月内分二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