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1-08 22:04 的文章

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遂宁出台10条措施 主要涵盖这些方面

  1月7日,记者从遂宁市委组织部获悉,日前,遂宁出台《遂宁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推动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实施方案》共10条,包含鲜明抓基层重基层用人导向、改进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大力推行柔性引才用才模式、健全人才智力帮扶协作机制、鼓励引导本土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乡村实用人才培训提能、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实行基层人才评价特殊支持政策和逐步提高基层人才服务保障水平等内容,涵盖了对基层人才“引、育、用、留”等方面较为完善的支持政策。

  “《实施方案》主要是对‘省基层人才十条’的细化和补充,形成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落地落实的且富有地方特色的‘遂宁基层人才十条’。”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目前遂宁仍面临基层一线人才短缺、人才流失严重等短板,而《实施方案》内容的制定,除了补短外,还旨在大力改善优化基层一线人才队伍结构,形成基层汇聚优秀人才、优秀人才在基层建功立业的良好局面,造就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基层人才队伍,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第一条是鲜明基层导向,明确了大力培养重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援藏援彝、信访维稳等八类基层一线干部人才。第二条至第九条主要围绕基层公务员(事业人员)录用(招聘)、柔性引才、对口帮扶人才合作交流、本土人才返乡创(就)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育等提出了系列支持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推行岗编适度分离、人才分类评价等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着力向基层倾斜。第十条主要是加强组织保障,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政策得以兑现,确保基层人才受益。

  在“省基层人才十条”的基础上,遂宁结合自身实际,也创新了一批自选动作。比如,激发基层干部人才干事创业活力,支持特别优秀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围绕全市“5+2+1”重点产业,对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支持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与乡村人才振兴相互辉映,富有遂宁特色。《实施方案》与之前遂宁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聚智聚力决胜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形成优势叠加效应,共同构建基层人才方面的综合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提出统筹推进乡村卫生、规划建设、基础教育、乡村产业、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六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首提开展“乡村人才振兴百村千户示范工程”,力争用5年时间形成乡村人才振兴基本格局。

  为确保《实施方案》符合遂宁实际,针对方案中的每一条措施,遂宁在前期都做了扎实细致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反复征求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的意见,统筹考虑到公共服务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确保措施能够落地落实。


  遂宁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结合遂宁市实际,现就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  鲜明抓基层重基层用人导向

  1.坚持把基层作为培养干部人才的主阵地。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援藏援彝、信访维稳等一线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人才,在招录招聘、提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坚持公务员招录面向基层的导向。市级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拿出部分名额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或遴选;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录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坚持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基层工作经历制度。市属事业单位除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按规定考核招聘及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团赴外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外,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应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累计锻炼2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  改进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