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1-02 13:36 的文章

东莞“工匠精英”技能人才引领计划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原标题:东莞“工匠精英”技能人才引领计划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工匠精英”引领计划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匠精英”引领计划各项落实工作,市人社局起草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匠精英”技能人才引领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我市将实施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每年资助总额最高200万元。

实施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为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大力引进培养紧缺急需“工匠精英”,增加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东莞将实施高层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东莞每年将资助一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以及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东莞市技术能手”、高级技师或相当层次的高层次技能人才,赴国内外参加与个人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技能研修培训、交流学习、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由市财政按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人标准进行资助,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大力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

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也将有补贴。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引进、引进前已取得《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按一级(高级技师)10000元/人,二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园区、镇(街道)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同时,我市将加大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通过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职业技能,获得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符合规定的证书,可按照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资金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对取得《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具体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按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

在技能人才待遇方面,东莞将推动高技能人才激励和服务体系建设,合理界定高技能人才享受待遇的范围和层次,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对已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相关荣誉称号、获得相关奖项、取得相关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认定评定市特色人才及申领东莞市优才卡、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