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11-30 05:43 的文章

《江西省公证队伍人才培养五年规划(2018

一、起草背景
  2018年5月3日,江西省司法厅联合省编办、省财政、省人社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把公证员的招聘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部署,并把人才招聘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度法治江西建设考评内容。
  人才是公证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石。为深入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优化全省公证行业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兼备的高素质公证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江西公证人才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江西公证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018年12月19日,省司法厅印发了《江西省公证队伍人才培养五年规划(2018-2022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要求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兼备的高素质公证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江西公证人才核心竞争力。
  第二部分,明确了任务目标。争取用五年时间,全面建立健全公证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一系列制度,形成培养引进快、使用效果好的公证人才培养工作格局,促进高水平、高素质公证人才在数量和质量方面有明显提高。
  第三部分,明确了主要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公证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构建行业内培训、高校联合培养、优秀公证机构跟班学习、工学结合等一系列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提高素质的原则,在全行业内开展入职教育、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计算机技术运用等各类职业培训。三是深化公证与高校合作办学。与更多的法律专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吸引和组织专业人才加入公证队伍,实现公证人才订单式培养,毕业即就业。四是畅通专业人才进入渠道。加快打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顺畅进入公证队伍的通道,尤其要吸引优秀律师、法官、检察官和法学专家加入到公证队伍中来,实现不同法律职业在公证队伍的有序交流。五是完善公证人才评价、选拔和公证员资格申报机制。打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公证人才评价体系。六是建立公证人才代际传承机制。鼓励和引导行业内建立“名师带徒”制度,通过开展“传帮带”,快速搭建青年公证人才快速成长平台。七是加大公证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省、市公证协会积极配合,保证每年对公证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有固定资金投入,各公证机构要在年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公证人才培养。八是加强公证机构对口帮扶力度。以公证机构对口帮扶为基础,突出人才帮扶培养重点任务,争取通过帮扶培养出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优秀公证员。
  第四部分,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公证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责任制。在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完成公证员的有序招录,各设区市公证协会要相应制定各年度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二是配套制定公证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实施阶梯式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出台公证人才激励政策措施,搭建公证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平台,充分发挥公证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三是加大公证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公证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在公证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宣传优秀公证员的典型事迹,不断提高江西公证的知晓度,增强引才留才感召力。
  三、主要特色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谋划。《规划》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从制约公证工作的瓶颈问题着手,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突出了用人导向,理顺了工作机制,完善了经费保障,充分体现了持之以恒抓好公证工作改革的坚强决心和责任担当。
  (二)坚持创新实践,富有江西特色。《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公证队伍未来五年谋划进行了通盘考量,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就完善体系建设、丰富培养路径、强化考评机制、明确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进行了一一明确,贴近工作实际,符合公证工作发展方向,具有鲜明的江西特色。
  (三)坚持务实管用,便于实践操作。《规划》对公证队伍人才招聘和培养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具有很强的工作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

【相关文件: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证队伍人才培养五年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