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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 职业能力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济发[2007]26

(2007年11月7)

 

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奖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

2.目标任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职业资格、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岗位使用和激励机制;建立保障有力、信息畅通、体制顺畅的高技能人才的保障服务机制。紧紧围绕我市交通装备、电子信息、冶金钢铁、石化化纤、机械装备、食品药品等六大产业集群和金融保险、邮电通讯、现代物流、旅游会展、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80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2000人。到201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26%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比例达到6%以上。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4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比例达到12%以上。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体系

3.加强职业院校建设。要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4所高等职业院校,14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50个骨干名牌专业建设,力争“十一五”末,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2万人以上。加快济南技术学院的建设步伐,积极创建技师学院,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的重要基地。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和职业资格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互通。积极引导鼓励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各类职业院校,确保生源数量和培养质量。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国际化合作发展的渠道,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要深化职业院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培养制度、体系和模式,采用新的培养理念、技术手段和管理办法,创造职业院校的品牌和特色。要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培训制度,使理论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水平、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强化企业行业培训力度。要高度重视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工作,结合企业、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企业、行业(协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普遍开展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技能培训人数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0%,形成正常的职工技能成长通道。建立“名师带徒”制度,高级技师每年至少要带2名徒弟,技师每年至少要带1名徒弟,对带徒名师要给予一定奖励。要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长。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办技工院校,现有企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办学层次。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出国培训力度,提高掌握先进技术、接受最新操作技能的能力。要建立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职工技能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