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10-16 01:17 的文章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说明:查询到档案后,请携带报到证及档案编号到银川市金凤区市民大厅C3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存档。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5555155  0951-5555330 


 
业务介绍: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事宜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  
 
业务职能:1、人事政策法规咨询;2、代办退休、视同、死亡退保;3、为单位提供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代理;4、为毕业生提供集体户;5、出具档案相关证明。  
 
 
单位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1、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提交拟存档人员名单。名单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工作岗位、档案原存放单位(学校)、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3、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办理转档手续  
 
4、单位为存档人员填写“存档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档案;  
 
5、委托单位与被委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人才中心出具书面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档案管理费交纳截止时间。同时将在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送交人才中心归档。  
 
6、委托单位要积极配合人才中心做好存档人员与档案相关的管理工作。如:毕业生存档一年后的转正定级、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及继续再教育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7、存档单位,如遇迁址、联系方式变更、更名及关、停、并、转、破产等情况时,及时通知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手续的转接工作。  
 
 
个人人事代理办理流程>>  
 
1、拟委托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须经其原存档单位同意(如果原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先将人事档案转入原工作单位属地的人才交流机构),持身份证到银川市人才交流中心索取商调函,原存档单位按要求转出档案,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  
 
2、从外单位转入本中心的档案,要求材料齐全,如果有材料缺失情况,要求补齐后本中心方可接收。  
 
3、人事档案转入本中心后要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续。  
 
 
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流程>>  
 
1、毕业生到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  
 
2、在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私企、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持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单位所属地人才交流机构盖章;  
 
3、到毕业院校所在省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毕业院校系宁夏省内的,持报到证到毕业院校转档,待档案从毕业院校转入银川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后,持蓝色报到证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集体户挂靠>>  
 
原户籍系毕业院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凡是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可持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介绍信、人事代理合同书、人才中心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上海西路派出所办理集体户。  
 
 
人事档案转递流程>>  
 
1、持调入单位的调函、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或单纯保管档案合同书或灵活就业档案托管合同)及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卡办理档案转递。  
 
2、工作单位系外省市的,并且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须由工作单位委托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机构出具调函。档案由银川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通过机要转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  
 
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4、大中专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考核鉴定审批表>>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市民大厅C3厅  
邮编:750001  
接收人:人事代理部   
电话:0951-5555155/555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