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10-08 20:01 的文章

破除户籍地域制约 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全文公布

齐鲁网10月8日讯 《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日前将《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就社会关心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第三章规定人才引进与流动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未来将破除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增强和释放人才活力。

同时,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特设岗位或者流动岗位,直接考核引进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挂职、兼职、离岗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等方式创新创业,推动人才向欠发达地区自由流动。

《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gwfgyc@126.com,也可以寄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附: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才培养与开发

第三章人才引进与流动

第四章人才评价与激励

第五章人才服务与保障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第三条人才工作应当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强化创新驱动、扩大人才开放的原则,为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并将人才工作所需经费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以及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论证,应当将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负责人才政策制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监督保障等综合性工作,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人才服务体系构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人才政策组织落实等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人才工作。

第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做好人才的沟通、联络、推荐等工作。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自主制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自主设置岗位、公开招聘人才、组织竞争上岗、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并为人才进行创造性劳动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人才团队组建、科研经费支配的自主权,维护用人单位引才用才、薪酬分配的自主权。

第八条对在人才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才培养与开发

第九条人才培养与开发应当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坚持德才兼备,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培养人才创新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本地区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统筹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和科技、教育、法治、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人才的培养、开发。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健全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高等学校应当突出特色、分类发展,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和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一)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人才培育;

(二)设立产业教师流动岗位,聘请相关科研人员、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兼任教师;

(三)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机制;

(四)深化校企合作育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施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模式;

(五)推动校地融合发展,促进高等学校科技、人才、学科优势与地方区位、资源、产业优势全面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