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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名台胞取得在闽台湾人才职称

  中新社福州5月24日电 (郑江洛)记者24日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人社厅”)获悉,截至今年3月,已有119名台湾人才取得在闽台湾人才职称。

  自去年福建省“66条惠及台胞措施”发布以来,福建省人社厅推动人社领域闽台交流合作,推出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福建率先开展在闽台湾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工程、经济、农业、卫生4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5个职业)、台湾地区居民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已开放248个职业工种技能鉴定)。

  据悉,已有119名台湾人才取得在闽台湾人才职称,3500多名台湾专技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100多名台湾同胞取得国家职业技能资格。

  在实施大陆台生和台湾人才到事业单位就业政策方面,选聘一批台湾专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和自贸区任职,目前有78名台籍人才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入编工作。

  在出台台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方面,支持在闽参加职业培训台胞与福建省居民同等待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福建先后设立34个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吸引9600多名台湾青年人才来闽创业发展。

  此外,福建率先放宽台资人力资源服务准入,支持设立大陆首家台资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现已引入11家台资独资机构。

  对此,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奕廷表示,随着福建省“66条惠及台胞措施”等各项惠及台胞政策的深化和落实,“未来台胞来这里发展的前景会越来越宽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