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9-09 11:52 的文章

法治人才思政教育的改革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教育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新时代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这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最新发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的最新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理论体系、指导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法学人才创新培养需遵循“八个相统一”

  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紧密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屋建瓴地阐明了建设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教师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明确提出了加快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重大要求。

  为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深刻把握“八个相统一”:“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坚持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坚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这是对思政课建设长期以来形成的科学规律的全面概括,也是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创新的指导性原则。

  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核心点,高校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完成好、履行好立德树人的职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要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具体到法治人才的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切实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为此,法治人才的培养不仅要在思政课建设上下功夫,更要在课程思政、专业思政上下功夫,使思政课与专业课同向而行;要建立起法学专业教师一课双责的模式,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坚定践行立德树人的教学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在日常课堂教学与学生指导之中。

  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以“八个相统一”为遵循,紧密围绕法学专业的育人特色,深入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建立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大思政教育格局。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性,把思想政治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公益服务活动,引导法学专业学生在使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过程之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强化学生的个人道德、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思政课要以理服人,通过法治公益服务与法律职业伦理学习,融合道德养成于专业实习实践之中,在专业实习实践之中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要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之中同时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之中,通过充满正能量的鲜活司法案例鼓舞和激励学生。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人才培养的有益探索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中国政法大学一直在积极探索把公益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治人才培养相融合,培养学生心怀法治、公平正义的理想和扶贫济困、关怀弱势群体的公益精神。学校逐步探索形成了具有完整流程的“教学——实习实践(社会服务)——研究”的公益法教育体系,在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设立公益学分。其中,法律诊所课程是公益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了解社会现实、强化社会责任感、养成良好的公民素质,强化公益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诊所课程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受理真实案件来综合训练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学生在实际体验中,必须学会权衡法律法规、当事人利益及伦理道德等多种因素,并在真实案件中培养出会谈、咨询、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等能力,不仅学到实际技能,而且培养了分析和判断的思维能力,增强了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诊所式教学通过教学、研究、法律援助服务三种功能的有机融合,将公益教育深度融合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之中,推进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