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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晋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为了保障我市教育系统各类人才规范管理,为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提供服务,决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晋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般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拟招聘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工作人员4名,其中综合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人事及档案管理岗位1名,人事信息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1日至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2019年毕业生限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财务岗位要求会计与审计类专业,人事信息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综合岗位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事及档案管理岗位要求图书档案学类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同等条件下,人事及档案管理岗位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晋江户籍报名人员优先(不提供住宿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下班前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具体地址: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联系电话:0595-85660294。

四、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经组织考核、体检、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事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2019年毕业生试用期至取得毕业证书当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职工待遇。

原标题:晋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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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申请登记表.doc

晋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