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8-08 05:28 的文章

“问诊”大湾区医疗:要政策,要人才,还是要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指出,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

  那么如何将香港优质的医疗服务带入内地市场?港大深圳医院作为两地医疗合作的试点,是否可以复制?围绕这些问题,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方舟、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卢茂宠、香港联合医务集团执行董事李家聪、希玛眼科医疗控股创始人林顺潮及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下称政府发言人)等业内权威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从跨境要素流动、政策突破、人才培养等不同纬度进行深度解析。

  药物、器械政策有望取得突破

  《21世纪》: 在政策层面,大湾区内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有哪些可以突破的地方?目前最大的瓶颈和痛点有哪些?

  方舟:包括人、财、物的跨境要素流动在(湾区)医疗卫生行业都还有一定障碍。从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角度,都非常欢迎香港的一些医疗机构去广东省办医院或者医疗机构,但其中的困难和政策性障碍仍然不少。最直接的因为两地的药物以及医疗器械的认证问题,香港注册的药物不能在内地使用,医疗器械也需要重新认证,而且审批的过程比较长,这也是阻碍香港医疗机构北上的一个很大的原因。这方面正在研究能否有一些突破,包括在一些指定的或者港方经营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在香港注册但尚未在内地注册的一些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未来这方面有希望有一些突破。

  深圳有希望成为最先试点的城市,未来在大湾区指定的一些医疗机构都有可能放开相关限制。但是目前还没有时间表,政策还在研究酝酿阶段。因为这会对内地的药物注册制度造成一定冲击,这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这可能只能在指定医疗机构或者指定人群中实施。内地有一套药物审批流程,因此会先以小范围试点的模式进行。

  卢茂宠:每天我们安排60个医生,还有其他一些管理护理人员,一共有80-100人去深圳医院上班。在人员的职称方面,通过CEPA,我们医院也有绿色通道安排我们的专业人员获得内地的牌照,但中间还是有一点问题,内地医院有不同的职称,比如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正高、副高,比如我是做肝移植,内地做肝移植有一些规定。我们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已经开了7年,但现在还没有拿到肝移植的牌照。一是我们的医生要到内地医院去培训6个月,二是要把器官捐献和移植捆绑在一起,要做器官移植之前必须要做器官捐献,这按照国际的标准是不允许的,因为其中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产生道德风险。玛丽医院开展肝移植已经25年,做了1500例,我们希望能够做得更好,把一些国际的标准带到内地去。

  林顺潮:香港和内地医疗在文化、制度方面存在差异。

  从审批流程来看,关于设立医疗机构,香港与内地办理时间和流程上差距比较大。虽然目前有港人港税的优惠, 但针对机构几乎没有优惠,企业不仅需要缴纳 25%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有些不符合港人港税的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高比例可达45%),企业为此需要垫付或提高工资以弥补等,在资金要求上,外资企业进入内地开办医院,首先要有物业,即第一步需要购买或者租赁物业,但因外汇管制,资金进出有一定的限制,如果选择购买物业还需要指定用途。但同时外地资金要入境,必须先要有办医许可证明;但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是买不了物业,拿不到办医许可证的。这就造成了鸡生蛋和蛋生鸡一般的矛盾。

  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需要根据具体级别进行规划和配置,而且国家医保补贴根据医院分级而不同,使得办医质量高但医院规模较小的专科医院发展受到了限制。而且在医保问题上,内地企业申请医保定点单位一般在机构设立之后,不同区域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可以与医院牌照同步申请,有的需要一或两年才可以申请,不便于医保病人就诊。此外,现时在 CEPA框架下, 没有政策适用于港资医院开设分院。即使一个集团,在同一个城市开设分院,所有牌照和医保都必须要重新申请。

  在引进人才方面,香港医生在内地只能注册一家医院或门诊部,每年需重新注册一次且不支持多点执业;其次出入境通关时间等局限及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香港医生到内地行医的意愿。

  李家聪:内地需要重新认识什么是家庭医生,深入地将其纳入整个医疗体系中,由于大部分内地患者习惯于去医院就诊,导致绝大多数的医院人满为患。联合医疗在香港30年,充分证明作为基层医疗,可以当好病人的健康守门人,发挥好分级诊疗的责任。现在内地的医疗中,家庭医生或者全科医生体系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