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7-12 21:37 的文章

以改革促教学 打造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在皋陶故里、淠河之滨,坐落着一所风景秀丽的“岛上高校”——皖西学院。作为皖西学院二级学院之一的法学院法学专业自2003年开始本科招生(文理兼招)以来,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法学专业已成为学校一张亮丽的名片。该专业2011年获批安徽省特色专业,是学校首批A类重点建设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017年获批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特区”,2018年获批安徽省一流(品牌)专业。法学院先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校级教学成果奖3项,研究成果3次获省领导批示。

  近年来,皖西学院法学院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为目标,顺应社会转型发展及其对法学毕业生的新要求,加强内涵建设,注重特色发展,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努力打造一流法学本科。

  以办学理念转变为先导,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较单一,就是培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教育理念上强调学生运用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即法律纠纷的事后解决,可称之为“治疗式”教育。在传统教学理念下,课程的设置以专业课程为绝对主导,教师也围绕这一目标定位组织教学,学生在一种固定的职业定位下进行针对性极强的学习,而忽略了法律以外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摄入。而在当今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公司企业等非传统领域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学生毕业后一旦不能在传统领域就业,就会感到无所适从。

  当今社会,如何预测和管理法律风险已成为公司企业日常经营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公司企业的法律事务不限于纠纷的事后解决,而更注重纠纷的预防。因为一旦发生纠纷进入诉讼,必然会增加“诉累”,如果缺乏前期的预防工作,很可能还会招致败诉的后果。因此,公司企业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更需要能够及时对风险作出预警并提出化解对策的法务人才。需求决定供给,要实现法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顺利对接,就要在法学教育中引入“预防式”教育,实现“预防式”教育与“治疗式”教育并重。

  基于对传统办学理念的反思,皖西学院法学院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实行“预防式”法学教育与“治疗式”法学教育并重,法律与经济融合,多元主体协同育人,培养既具有法律纠纷解决能力又具有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和新战略,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皖西学院法学院对标国家教育部门“新文科”建设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的社会适应度、目标的达成度和教学的有效度。

  由学校单一主体培养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法治实践部门双向交流和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的实质合作,成立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委员会,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课程设置上,增设了企业经营管理类课程模块,开设法学与前沿科技交叉的课程,实现法律与经济的融合。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发应用性课程,定期邀请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走进课堂给学生授课、举办专题讲座。

  实施“2+0.5+1+0.5”人才培养模式,在大二结束时对学生进行分类培养,选择企业法务方向的,大三上半学年(0.5)在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由企业选派指导教师,完成教学活动,其他学生在相关法治实务部门实习;实习结束后,再回校接受为期1年的针对性教学。

  构建多层次实践课程体系,提高实践学分比例。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专业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差异,从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点出发,结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构建贯穿本科4年学习全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综合,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渐进性特点的实践课程体系。不断提高实践课程学分比例,目前实践课程学分占专业总学分的比例达32%。

  以“三大改革”为抓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