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07 03:56 的文章

丰泽区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便民新政策

  2月1日,丰泽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丰泽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实施。今后,丰泽区老旧小区拟加装电梯的,业主统一增设电梯意见后,可委托建筑结构检测鉴定,省钱省力。多部门每月联合就加装电梯进行现场踏勘,及时解决现场问题。这意味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程序将更简便、服务监督也将更加到位。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逐步成为泉州一个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年人对电梯的需求更是日益旺盛。2013年起,咨询增设电梯的人越来越多,而旧楼加装电梯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据统计,丰泽区辖区内的增设电梯数量由2015年的2件,逐年上升至2018年的61件,2019年的达7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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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装电梯后的住宅楼

  经过几年的审批,增设电梯审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居民提供了便利。虽然增设电梯的数量在逐年递增,不少居民从中获得了便利,但也不少老旧小区居民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如愿用上电梯。

  针对增设电梯存在的前期沟通协调不足、矛盾纠纷较多、审批不够便民等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将优化电梯审批政策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整改项目,认真开展调研座谈研讨,在市级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丰泽区实际牵头制订具体措施,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丰泽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泉丰资〔2020〕1号)。《实施意见》从以下五方面对电梯审批政策进行了优化。

  政策涉及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对增设电梯审批程序进行优化。将业主公示见证环节提前至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备案之前,加强业主间的前期沟通协商。业主在协商意见未统一前不必花钱委托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的浪费。

  实行服务下沉。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引导建设单位(个人)按照程序办理申请,做好前期沟通工作,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积极化解审批过程中和批后建设时可能发生的纠纷。

  增加联合踏勘环节。强化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的横向沟通,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同时,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代表(或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和设计单位人员参加联合踏勘。住建、城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增设电梯位置可能导致的消防、结构安全等问题现场答疑,让业主明确小区是否符合条件增设电梯的要求。第一时间告知增设电梯业主,有效避免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梳理并精简申请材料。过去,业主在向区住建局申请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备案和向自然资源局申请规划许可证时均需提供同梯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签章。为减少业主重复签章问题,今后,业主仅需在向区住建局申请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备案时提供同梯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签章。向自然资源局递交申请材料时,增设电梯申请表不再需要所有同梯号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签字,由业主代表签字即可。实施联合踏勘后,向自然资源局递交申请材料时,不再要求业主提供公示见证备案单位书面证明。

  制订了电梯设计的指导原则,让电梯设计审批政策更加公开透明。明确各审批程序的责任单位,做好批前公示、批后公开、施工监管等工作。规定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工地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内容,并附经审批的图纸。施工过程中,区城市管理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批准的电梯的位置、层数、造型、外立面装饰的现场监督,对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和查处。加强街道、部门之间联动,杜绝违法建设的情况发生。鼓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加强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的监管,弥补增设电梯施工、验收这一部分监管不足的问题,确保电梯的规范建设、安全使用。

原标题:省钱省力!丰泽区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便民新政策,快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