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应对新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原标题:青岛发布应对新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青岛市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稳发展,在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和中小企业面临的形势,及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为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保驾护航。据悉,青岛市国内首个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保经营稳发展的副省级城市。
通过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的调查问卷,摸底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全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和服务需求,短短两天时间内全市参与调研的企业就达600多家。调研显示,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国内外市场订单减少(68.9%)、劳动力成本高、招工难(52.3%)、物流不畅(51.8%)、缺乏资金(40.3%)等方面,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工资社保)、贷(银行信贷)、税(应缴税金)、租(经营租金)刚性支出压力比较大,急需特殊时期给予政策扶持。但绝大多数参与问卷企业都对未来表现出充足信心,超过50%以上的企业认为今年的营业收入和效益会持平或增长。
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意见》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出台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等3项政策,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出台了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化退税服务、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等4项政策,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在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对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进行减免,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出台了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5项政策,规定“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