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2020年首场政策吹风会召开

省科技厅2020年首场政策吹风会现场
省科技厅2020年首场政策吹风会召开
真金白银为中小微企业发“大红包” 加大无偿发放科技“创新券”力度
新年伊始,来自省级层面的科技政策春风频吹。1月2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将对全省创新主体无偿发放“创新券”,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大科技创新。
而在去年12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布《四川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作为我省首个关于科学数据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该细则规范了我省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水平。
如何理解两大利好政策,如何推广应用好“创新券”?在1月13日召开的省科技厅2020年首场政策吹风会上,来自四川省科技厅、成都市科技局、遂宁市科技局等单位的新闻发言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政府真金白银“发红包”
为中小微企业科创“加码”
“目前,财政科技资金的资助方式以竞争性立项为主。而创新券补助资金采取普惠形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团队、创业者等创新主体进行补助,是对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的补充和完善。”据省科技厅新闻发言人介绍,创新券将在《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推出的30天后正式实施。由市(州)科技部门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无偿发放,用于创新主体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并抵押一定比例服务费用的记录凭证。
哪些方面的创新可以申请“创新券”?根据实施意见,创新券支持创新主体购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设计研发、专利代理、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支持范畴。
“创新券”最大的亮点是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普惠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主体加大科创行为。2017年,四川出台《四川省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暂行)》,鼓励各市(州)积极开展创新券工作,引导市(州)财政对辖区内中小企业购买科技服务进行补贴。省级财政资金对开展创新券工作的市(州)进行补助。而本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创新券支持范围、工作开展方式、补助力度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内容。
“市州创新券推广应用”将作为地方获得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的重要测算依据,以及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以此加大推动创新券的推广应用力度。
采取省市联动模式
最高奖补100万元资金
创新券由谁发放?按照实施意见,省级部门不直接向创新主体发放创新券,创新券的具体工作由各市(州)依据地方的创新券管理办法,自主进行。前期,省科技厅搭建了“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各市(州)创新券申领、发放、使用等工作均在平台上运行。
创新券的补助资金来自哪里?创新券发放资金主体为各市州,省科技和财政部门将对各市(州)按不超过上一年创新券兑付总金额的60%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州)科技、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对各科技服务机构按不超过上一年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金额的15%进行奖补,同一家科技服务机构每年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服务机构可将奖补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弥补服务成本、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支出。
目前,省级创新券补助资金支持成都、攀枝花、德阳、遂宁、乐山、资阳等市824万余元,撬动地方财政投入累计超过2000万元,补贴企业1500余家。
科学数据将“开放为常态”
数据造假将受到惩处
发布会还详细解读了《四川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四川首个关于科学数据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细则主要对科学数据的定义及范围,管理工作机制,采集汇交与保存,共享与利用,保密与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什么是科学数据?科学数据是指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