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家咨询论证会在市应急管理局举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1号)等文件要求,为科学规划和统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水平,在前期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并初步完成《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办公室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规划》属于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由市司法局依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江府〔2014〕10号)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其中,专家论证环节由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组织。
按照程序规定,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六楼会议室牵头召开了《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专家咨询论证会,组织了专家委员对《规划》具体内容提出研究论证意见,对政策实施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了《关于<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0-2025年)>风险评估的意见》及《关于<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专家咨询论证会的报告》。
为召开本次专家咨询论证会,市应急管理局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包括对相关规范的研究学习和对《规划》各项法定程序的严格落实。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发布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办理程序,积极开展后续工作,一是计划于今年2月份召开《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决策听证会;二是报送市司法局审核;三是预计在今年4月提请市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