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0-11 10:51 的文章

2019年下半年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原标题:天津市西青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

凡是符合《天津市西青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天津市西青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上查询。

4.哪些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

除具有天津市家庭户口外,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一是具有本市蓝印户口的;二是长期在津工作,具有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口的。其中:

(1)高校毕业生因上学落户在天津市高校集体户口的不视为天津市居民户口;

(2)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须于报名前(2019年10月21日)取得天津市户口。

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10月21日。例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1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户籍、基层工作经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9年10月,报考人员自高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累计满24个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4个月。以此类推。

6.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

8.报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和学位如何认定?

依据报考人员所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认定。

9.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包括哪些?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一般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1.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是否可以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第二学位或辅修的专业报考,须提供学历证书(辅修证书)及学位证书。

12.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1)2019年当年毕业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13.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