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9-27 04:51 的文章

ST东海洋大股东占资11亿处罚落槌 董事长车轼罚90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显示,经查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股票简称“ST东海洋”,002086.SZ)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

  (一)未披露东方海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事项

  1.东方海洋通过关联方或者第三方将资金转至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使用或者代东方海洋集团偿付相关债务等方式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16年度,东方海洋累计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9.3亿元,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累计转回资金9.3亿元。

  2017半年度,东方海洋累计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3.4亿元,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累计转回资金3.1亿元,余额为3000万元。2017年度,东方海洋累计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3.9亿元,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累计转回资金3.87亿元。

  2018半年度,东方海洋累计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7.61亿元,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累计转回资金1.75亿元,余额为5.86亿元。2018年度,东方海洋累计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11.75亿元,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累计转回资金3.59亿元,余额为8.16亿元。

  2.东方海洋因融资租赁业务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划转。

  2017年9月26日、10月18日,东方海洋分别与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安”)、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安”)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自有设备向深圳中安、安徽中安融入资金5000万元、4000万元。9月29日、10月25日,深圳中安、安徽中安分别将上述融资租赁款转至东方海洋。同日,东方海洋扣除保证金后将8550万元通过关联方烟台屯德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德水产”)转至东方海洋集团。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咨询费、每期租金及利息均由东方海洋集团实际承担。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3925万元。

  3.东方海洋因债权转让业务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划转。

  2017年9月26日,东方海洋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长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东方海洋将应收东方海洋集团关于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以下简称“标的债权”)1.90亿元转让给山东长城,转让价款1.8亿元。10月9日,山东长城将1.8亿元转让款转至东方海洋。同日,东方海洋将该款项通过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水产中心”)、爱特斯(烟台)实业有限公司等第三方转至东方海洋集团。上述业务扣除东方海洋前期已收东方海洋集团支付的标的债权款后,东方海洋与东方海洋集团之间实际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41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已收回该业务全部资金。

  (二)未披露东方海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

  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东方海洋向关联方屯德水产开具商业票据,由屯德水产贴现,东方海洋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据到期前归还东方海洋票据金额。2016年度、2017半年度、2017年度、2018半年度、2018年度东方海洋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非经营性票据往来分别为3.73亿元、1.74亿元、2.98亿元、6000万元、6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金额2016年度共计为13.03亿元,占东方海洋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53%;2017半年度共计为5.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7%;2017年度共计为9.1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6%;2018半年度共计为8.2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0%;2018年度共计为12.3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2%。

  上述事项,东方海洋除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向东方海洋集团转出资金11.39亿元,东方海洋集团转回公司资金3.23亿元外,其他事项均未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且公司未对上述2017年、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4月10日,东方海洋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贷款8000万元。2017年5月9日,兴业信托向东方海洋发放贷款,扣除80万元保证金后,实际到账7920万元。东方海洋通过水产中心、屯德水产、东方海洋集团等过渡账户将上述资金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贷款利息由员工承担。因对该笔业务未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导致东方海洋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少计短期借款、其他应收款79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