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9-04 22:22 的文章

首部强制性安责险标准出台 保险责任亟待落实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造成78人死亡;4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翡翠华庭建筑工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

  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加大强制性安责险保障力度的呼声越发高涨。有鉴于此,应急管理部近日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引导,重点解决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当中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进而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首部强制性安责险标准出台 保险责任亟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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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规范发展有据可依

  安责险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强制性商业保险,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必须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为此,国家三部委(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于2017年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首部强制性安责险标准出台 保险责任亟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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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出台后,安责险在包括北京、山东、广东在内的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推广,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在强化事故预防服务方面,探索形成了财政补贴推动的“山东模式”、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北京模式”、“安责险+科技+服务”的“浙江嘉兴模式”等,为企业提供了千倍以上的风险保障。

  以各地的安责险承保情况来看,采取“共保体”承保模式居多,人保、太平、平安参与较多,首席承保人依据各地情况和具体项目而定。在业务操作中,保险公司提取的事故预防费用占保费的比例为10%至25%。

  虽然实践探索一直未停,但《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安责险在各地区、各保险公司之间发展存在不平衡。有些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把投保安责险看做是额外增加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负担,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保险,没有完全领会国家推行安责险的实际意义。保险公司也因缺乏针对各行业的风控专业技术人才而未能提供充足的事故预防服务。有的公司只注重收取保费,在开展风险评估和聘请技术机构为企业服务方面办法不多,甚至基本没有服务。

  此次《规范》的出台,明确了安责险服务的强制性原则,规定保险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义务,且不应向投保单位另行收取费用。同时,要求投保单位主动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规范》将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事故预防服务是重点环节

  安责险与其它责任险的不同在于,它是与安全生产密切结合,更强调事前的风险防范,而不是传统保险的事后赔偿。在安责险推广中,保险公司主要有两方面事情要做,一是安责险方案设计,要充分体现安责险相对于其他商业保险在保障范围、价格、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使安责险完全覆盖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功能,一站式解决企业需求并避免增加成本;二是事故预防服务,应有效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安责险制度,最根本和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事故预防服务。《规范》明确了七方面服务内容,保险机构根据投保单位需求,从中选择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可以说,保险肩负的安全保障责任更重了。

  对于保险机构在实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方面的优势,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责任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军谈到,目前开展安责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基本上都是全国性的大型保险公司,利于整合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形成规模效应,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更好的服务。“很多企业安责险保费只有几百元,企业拿着这些钱是肯定买不到任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而保险机构通过统筹使用多家企业的保费,可以为企业提供安全教育培训、风险预警信息提示以及隐患排查等服务。” 王建军说。

  “不过,因为安全生产涉及的行业具有差异性、企业具有区别性,保险公司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需要根据风险评估发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投保企业则应结合实际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弱项、短板提出来,寻求保险公司的支持,双方达成一致,在保险合同中加以明确,使保险公司更加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副主任李豪文表示。

  如何更好发挥保险效用

  在推进强制性安责险实施的过程中,保险公司需注意取长补短,并可与不同保险机构协同来放大保障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