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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牌珠宝: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原标题:明牌珠宝: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明牌珠宝: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9-03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3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卡利罗”)与长安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7600万元购买长安
信托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产品名称:长安宁-永长4号单一资金信托

(二)产品币种:人民币

(三)投资金额:7600万元整

(四)预期年化收益率:4.50%

(五)成立日:2019年9月3日

(六)起息日:2019年9月3日

(七)到期日:2020年11月11日

二、交易对方(受托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206074534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5、注册资本:333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8日


7、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8、经营范围:公司本外币业务范围如下: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
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
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
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情况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托合同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二)受托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托名称:长安宁-永长4号单一资金信托

(四)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自有资金
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指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
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为受益人获取信托利益。


(五)信托类别: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六)受益人:本信托成立时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七)信托资金金额:大写人民币柒仟陆佰万元整,小写¥76,000,000.00元;
信托资金具体金额以委托人实际划入信托财产专户的资金金额为准。


(八)信托期限

1、信托期限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至2020年11月11日止。


2、本信托的期限可依据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约定,予以提前终止。


(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委托人基于对本项目融资方及担保方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信用状况与偿
债能力的研判及认可,由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
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定,将信托资金用于
向债务人发放贷款,债务人将获得的信托资金用于偿还债券本息或其他金融机构融
资。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在信托利益分配前由受托人以银行存款方式运作。



2、担保及增信措施

(1)质押人以其所有的银行股权为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并与受托人签署《质
押合同》;

(2)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


(十)信托利益的计算及分配

1、受益人的预期信托收益率为【4.5】%/年;信托利益=信托资金金额×(1+
【4.5】%×信托实际天数÷360)。


2、受益人信托利益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为信托利益计提日,受托人于每个计提日后10个
工作日内向存续的各期信托单位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每份信托单位当期信托
利益=1×4.5%×信托单位当期实际存续天数÷360。


“信托单位当期实际存续天数”为上个计提日(含)到下一个计提日(不含)
之间的天数;其中首个“信托单位当期实际存续天数”,指该期信托单位成立日(含)
起至该期信托单位首个计提日(不含)之间的天数。


(2)受托人于信托终止之日足额收到剩余信托收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
分配剩余信托利益:剩余信托利益=信托资金金额×(1+【4.5】%×信托实际存续
天数÷360)-已分配的信托利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明牌卡利罗购买长安信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


五、可能存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市场及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信托财产原状分配的
风险或延期风险、相关债权文书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风险、经营及财务风险、质
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质押股权处置风险、自然人担保的风险、涉诉风险、融资人
对外担保的风险、资金挪用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
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


和规范运行,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
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六、本次购买前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前提下,明牌卡利罗使用人民币76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长安信
托的“长安宁-永长4号单一资金信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明牌卡利罗本次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购买信托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长安宁-永长4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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