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12-10 17:42 的文章

监管政策频频亮剑彰显整顿平台经济恶性竞争决

法制网首页>>   互联网法治频道>>行政监管>>     监管政策频频亮剑彰显整顿平台经济恶性竞争决心   专家:“二选一”限制交易违背自由公平竞争准则   发布时间:2020-12-09 15:50 星期三   来源: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今年的“双十一”、以及马上到来的“双十二”网购促销狂欢活动,因为近期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频频出台的各类平台规范文件,而有了不同以往的“味道”来。比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旨在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继汽车业、原料药领域,又一重点领域而将产生的反垄断指南。

这些规范性文件对于电商领域争议已久的平台“二选一”、低价倾销等问题,都纳入到重点监管领域,并提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几种情形,包括限定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独家交易、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交易相对人不得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等。

自电商经济兴起以来,关于平台间的“二选一”纷争不断,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裹挟其中,也考验着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能力。

 中央政策行政文件频频亮剑“二选一”

山雨欲来风满楼,就在《意见稿》公布前的10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 , 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

无论是前者拟或后者,都是我国首次针对平台经济垄断问题出台的行政规章和操作细则,实属破冰之举。更何况密集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接连出台,这本身就释放着不一样的信号。

“我们一直密切关注着这两部征求意见稿,期盼已久,实在是太有必要了!”上海众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爱库存”)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今年9月11日,“爱库存”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名举报电商平台“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利用市场竞争优势强令商家不得与爱库存合作、要求商户下线在“爱库存”上所有商品与活动,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违反相关法律,给爱库存及广大商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此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行业秩序。

整治互联网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电商市场环境,已成中央出手治理的重点目标。其实布局筹谋早从一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2019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紧接着在当年10月,国务院又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接下来,2020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1月6日,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召开的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再次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对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教授分析认为:“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对互联网平台加大了规制的力度,接连发布了更具针对性的平台企业监管执法办法及反垄断指导细则,这不是偶然的、突发的和孤立的,而是有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是具有连续性和不断完善的。”

 平台“限定交易”情形予以明确

据悉,此次《意见稿》刚一公布,就引起资本市场强烈反应,究其原因就是《意见稿》针对规制平台经济垄断行为的几个关键问题明确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