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炉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杨辉 通讯员陈晨)8月3日,荆州市教育局召开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公布了2020年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今年高中招生政策在整体上与往年保持稳定的同时,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荆州教育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确保高中招生“零违规”。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县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公安县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地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相比往年,今年全市高中招生政策整体保持稳定。今年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依旧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荆州中学、沙市中学2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控制在1%以内。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具备招生资格学校总计划的3%以内。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
总体稳定的同时,今年的高中招生政策也进行了适当调整。招生批次由以前的提前批和一、二、三批次调整为现在的提前批和一、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属一个批次;优录加分中增加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一律加10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连接着全市四万多个家庭,关系着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确保高中招生“零违规”,荆州市教育局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严管违规招生行为。今年,荆州教育部门将重点规范招生工作中的民办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重点高中招生、圆梦计划招生。全市普通高中严禁跨过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强拉生源。严格实行市、县中考办和招生学校“三方验印”,凡未经“三方验印”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招生,一律采用全省统一的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此平台外招收的学生一律无效。
“高中招生是高中阶段人才培养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决定着全市高中教育的质量。各地各高中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规范招生程序,上下联动,圆满完成今年高中招生的各项任务,切实为群众服务,向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傅铁海说。
据了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5日0:00至8月9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在省中招系统(网址:)上进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纪南文旅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二、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