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27 23:51 的文章

2020年滨海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公布,相关政

2020年滨海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公布,相关政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有关乡村教师补充的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决定于2016年起,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2020年将继续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Q:

为什么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A: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总体现代化,给全县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

Q:

2020年我县安排了多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

A:

经省核定,2020年我县安排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48名,具体专业为小学教育40名,音乐学3名,体育教育3名,美术学2名。

Q:

2020年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有哪些学校参与培养?

A:

我县今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分别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盐城师范学院3所院校组织培养。培养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方式如何?

A:

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本二批次省控线上报名,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报考?

A: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高考的考生,生源以县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滨海县的考生,填报滨海县乡村教师定向志愿。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培养?

A: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如何安排?

A:

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滨海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到滨海县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县教育局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滨海县教育局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收学费吗?

A: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2号)要求的,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服务期吗?

A: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可以参军服役吗?

A: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滨海县教育局同意,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可以参加考研或选调生吗?

A: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滨海县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录取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Q: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果违约怎么办?

A:

滨海县教育局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政策咨询电话: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025)83335128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滨海县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515)6811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