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力促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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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15大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提出19项创新支持政策。《意见》要求,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带动多元投资,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四大方面明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内容
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意见》从4方面明确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内容。
一是激活消费新市场。要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和数字化治理。
二是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要建设跨产业的信息融通平台,降低数字化转型难度,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发展无人经济,支持建设自动驾驶、自动装卸堆存、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基础设施。
三是鼓励发展个体经济。要支持自主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和多点执业,完善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保费缴纳、薪酬等政策制度,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
四是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要鼓励共享出行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和共享发展经济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制度,发展共享生活、共享生产、共享生产资料、数据要素流通等共享新模式。
四大原则和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地实施
为进一步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意见》强调,要加打破惯性思维,创新治理理念,建立包容审慎的新业态新模式治理规则;加快转型升级,拓展融合深度,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激发市场活力,营造鼓励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氛围,支持大众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微创新;提升要素效率,大力推进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
为保障发展数字经济的各项举措落地,《意见》提出要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和各部门协同配合;要释放改革活力,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发展成本;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强化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各类主体创造潜力。
以下为《意见》全文↓↓↓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发改高技〔2020〕1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先后出台实施“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和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打破传统惯性思维。从问题出发深化改革、加强制度供给,更有效发挥数字化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经济等迈向新阶段。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带动多元投资,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