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09 22:33 的文章

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东莞发布科技创新“1+1+N”政策体系

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东莞发布科技创新“1+1+N”政策体系

■昨日下午,东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记者 郑志波 摄

东莞科技创新将放大招!昨日下午,东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介绍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起草的背景、思路、进展,对最近出台的《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等7个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目前东莞初步形成了科技创新的“1+1+N”政策体系,其中《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是纲领性文件,《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是在科技计划设置上进行系统的重构,本次发布会上重点解读的7个配套政策是对创新链条各个体系、环节支持措施的细化。

出台背景:原有政策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科技政策的制订是我们完善创新型城市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局长卓庆介绍了配套政策起草的背景、思路和进展。

当前,东莞进入“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启动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的环境和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市自2005年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的科技政策,对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开展,原有的科技政策和项目组织管理的手段已经日益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例如,东莞进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布局,从建设高新区到打造科学城,这是东莞从技术创新向源头创新的重大跃升,原有的政策体系对源头创新的支持缺失,亟需补齐对源头创新活动的支持措施。此外,原有的科技政策支持项目众多,但脉络性不强,处于“珠珠断链”的零散化状态,各种要素之间没有形成体系,亟需“串珠成链”,围绕“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创新链条,构建系统性的支持政策。

针对以上问题,市科技局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目标,本着构建完善创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的使命,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全市科技政策制订的思路要点:补齐源头创新短板;加强全链条谋划;全面整合创新要素;推进项目管理改革。

政策框架:构成我市科技创新的“1+1+N”政策体系

围绕以上的工作思路,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以及《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等第一批创新型配套政策。

这些政策构成了我市科技创新的“1+1+N”的政策体系。其中《实施意见》是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目标,并系统性地提出了构建原始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多层次的功能完备、协同高效、开放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的思路。

《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是在科技计划设置上进行系统的重构。主要从全链条、全要素进行布局,明确新一轮的科技计划,将设立6大专项、21类科技计划项目。

而《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是对创新链条各个体系、环节支持措施的细化。目前主要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中科院服务网络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强镇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环节形成了支持措施。

会议表示,接下来东莞还会出台第二批、第三批政策。这些政策围绕“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创新体系,从创新链的不同环节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将共同形成我市科技创新的新一轮政策体系。

推动作用:全链条创新的格局加快形成

卓庆表示,自去年新一轮科技政策体系构建启动以来,市科技局结合工作思路的转变和政策的制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以松山湖科学城建设为核心的源头创新力量增强,全链条创新的格局加快形成,取得良好的成效。

例如,新政策体系加快融入省院战略合作框架,就共建松山湖科学城与中科院形成了合作共识,将在大科学装置建设、前沿研究平台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联动。此外,我市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现突破。我市与广东省科技厅联合设立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粤莞联合基金,去年我市牵头和参与的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数量占全省31%。所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创历史新高,东莞理工学院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上实现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