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03 18:53 的文章

霍城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土地整治项目(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霍城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02日 20: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注:投标人获取文件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后,前去获取)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 50 米)。  
预算金额   ¥5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涛  
项目联系电话   18509990233  
采购单位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霍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2569664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商业办公楼11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509990233  


 项目概况
       霍城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3日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CJZX-2020010 
    项目名称:霍城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元): 5500000 
    最高限价(元): 5500000 
    采购需求:    
完成霍城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土地整治项目所涉及的前期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涉及土地清查、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过程随访服务、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日内提交土地清查、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成果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10时,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注:投标人获取文件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后,前去获取)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以下需携带原件(能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除外)查验、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18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售价:2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3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 50 米)。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23日 10:30 
    开标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 50 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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