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6-12 18:05 的文章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政策问答

原标题: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政策问答

  编者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什么叫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收入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怎么样进行申报?如何操作?有哪些简便快捷的申报方法?手机APP如何申报年度汇算?办理个税年度汇算需要哪些步骤?……成为眼下纳税人最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了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特在山西经济日报刊发相关内容,为纳税人释疑解惑。

  问:近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您能介绍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的,应当在年度终了后汇总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计算出本年度的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内扣缴义务人已预扣预缴的税额,最终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汇算并不是要重复征税,而是通过计算出年度内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的差额,以补税或者退税的方式将年度内已预缴税额调整为年度应纳税额,实现依法征税。

  问: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单位每个月给我发工资时都会扣缴我的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以前不需要年度汇算,而今年就需要年度汇算呢?

  答: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先介绍一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2019年开始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将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由分类税制变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所谓分类税制,就是规定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每一项所得都有单独的计税方法,纳税人不管是取得不同项所得还是取得同一项所得,每取得一次就需要按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一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工资为例,由于分类税制下纳税人每月取得工资时能够准确计算出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就能准确代扣代缴税款,因此纳税人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就是在保留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四项所得继续作为分类所得的同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规定为综合所得。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按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即不论一年内取得多少次综合所得,都需要在年度终了将全年取得的四项综合所得合并一起后,才能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仍以工资为例,由于新税制下纳税人每月取得工资时并不能准确计算出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资时按税法规定仍需履行扣缴义务,这样单位就只能按照特定方法估算出的金额预扣预缴税款,从而全年12个月单位预扣预缴的税额一般不等于纳税人全年应缴的税额,因此客观上需要在年度终了后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应缴税额,并对年度内扣缴义务人已预扣预缴税额进行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年度汇算是新税制下纳税人依法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必要环节。

  问: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答: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要是年度内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相等的,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办理年度汇算并退税,但退税是一项权利,若纳税人因某种原因自愿放弃退税,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