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28 18:04 的文章

三年回引人才达2000人以上 商河提出15条政策“干货”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3月27日讯(记者 张玮)3月27日,济南市商河县召开“雁归商河”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商河从提供创新创业全链条扶持、拓展人才上升发展空间、推行“上管老下管小”生活服务3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政策“干货”。计划利用3年时间,力争到2022年回引人才达到2000人以上。

三年回引人才达2000人以上 商河提出15条政策“干货”

  据了解,“雁归商河”人才政策是商河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人才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创新举措,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双招双引暨工业经济大会精神,聚力推动全县主导产业发展、打造教育强县、加快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力争到2022年回引人才达到2000人以上。

  “雁归商河”人才政策,紧扣人才热点关切,从提供创新创业全链条扶持、拓展人才上升发展空间、推行“上管老下管小”生活服务3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政策“干货”,向广大在外人才抛出“橄榄枝”。

  附:15项扶持政策

  1、实施引才激励。对商河籍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回商新创办工业企业或搬迁进入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对在商新申报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的,给予10-6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回商新建并成功认定的市级以上院士工作站等,给予10-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给予3-1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专家工作站和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给予2-3万元的经费资助。

  2、强化创业扶持。对回商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回商创办的企业,新认定“独角兽”“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100万元补贴;企业年内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贴;企业独建或共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给予30万元补贴;获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补贴;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和济南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50万元补贴。

  3、提供项目孵化支持。对入驻商河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的各类创业实体,租赁期首年度免除孵化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入园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其科技含量、发展前景、预期税收等,给予20-1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扶持资金分阶段兑现:在孵化期内完成注册手续后给予20%,设备安装完成后给予30%,正式投产后给予50%。该扶持资金在项目方成功申请国家、省、市人才资金后,从中扣除偿还县财政。对孵化成功后需扩大产能、单独选址的优质高科技项目,给予优先供地,并享受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4、强化土地保障。对在外商河籍企业家回商投资兴业,货币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采取“指标跟着好项目走”的资源配置模式,实施增量和存量统筹联动,在新增计划指标和挖潜指标投放上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县域产业发展规划的回商兴业项目,可以混合用地,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对列入县优先发展产业名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且不低于地块所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回商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鼓励回商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

  5、优化金融服务。协调驻商金融机构对通过县再就业中心申请、审核的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鼓励引导驻商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人才金融服务,为各类人才自主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回商创业人员,提供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就业创业并认定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商河农商银行按照山东省“人才贷”标准,优先办理期限3年、10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6、享受政策补贴。对回商创办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4万元,并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创办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的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0.3万元。对回商农民工、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未享受相应的政府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3年、每年5000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回商创业人员从事涉农项目的,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享受农业补贴和项目支持。对回商人员通过提供就业、带领发展产业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的,按照规定享受扶贫资金支持。对回商创业人员发展农林牧渔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可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