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18 11:42 的文章

青岛政策“大礼包”来了!八项稳就业补贴这样领取

政策“大礼包”来了!八项稳就业补贴这样领取

青岛市应对疫情稳就业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降低企业劳动用工成本,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就业局势,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20]16号),从“补、延、扩”三方面对稳就业政策进行细化。“补”是指实施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延”就是延长政策扶持期限,延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延续实施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扩”就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扩大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另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31号),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明确。这些政策中,既有首次出台的新政策,也有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主要有八项:

第一项政策,实施一次性用工补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

青人社发[2020]6号文件规定,青岛行政区域内春节假期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用工补贴。其中,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的名单确定并推送我市;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根据企业春节假期期间在岗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春节假期期间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流程。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实行“零跑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青岛就业网提出申请,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①筛选比对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通过信息系统比对企业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职工在岗且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按照企业注册地推送至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②指导企业申报。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箱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就业网进行申报,并指导企业上传春节假期期间每日在岗人员花名册。

③资金审核发放。对企业申报信息,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就业信息系统进一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当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

第二项政策,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青人社发〔2020〕6号文件规定,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并新吸纳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补贴标准。根据符合条件的企业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的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流程。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实行“零跑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青岛就业网提出申请,全程通过网上办理,具体申报程序可参考一次性用工补贴的申报程序。

第三项政策,紧盯援企纾困,加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与社保减免政策衔接。

青人社发〔2020〕6号文件规定,对于2020年2月到6月期间已按照国家、省规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及2020年2月到4月期间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大型企业等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并符合条件的,以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城镇职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其实际缴费的险种和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仍为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月份计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省规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以上三项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免征期计入补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