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八条”),这是继2019年12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之后,我市再次针对生猪生产出台的专项政策措施。“新八条”的出台,既是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生猪生产恢复、保障市场供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举措,更是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住“三农”基本盘的积极行动。
二、文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出台的?
“猪粮安天下”。猪肉是与粮食同等重要的农产品,是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肉类消费品,在肉类食品的占比达到60%以上。我市是生猪生产和猪肉消费大市,人均猪肉消费量居于全省前列。去年由于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环境整治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与全国、全省一样,生猪产能持续下降,生猪产业链受到较大冲击,导致生猪供应偏紧、猪肉价格居高不下,对居民日常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的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去年12月27日,时任市长夏心旻专题召开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我市生猪稳产保供的任务。丁一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把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保种猪稳基础、保规模稳供应、保安全提能力”的总体要求,从财政、金融、土地、环保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从去年10月开始实现止跌企稳回升。
为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更精准、激励政策更精准、工作措施更精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稳产保供责任,进一步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更快更早更有力有效释活养殖场户生产潜能,促进全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市政府再次出台恢复生猪生产激励政策,简称“新八条”。
三、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哪些?
文件指明了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方向,整个产业的生产经营者包括养殖户、养殖企业、饲料企业、粪污处理企业等均会从中受益,同时更多绿色优质猪肉产品的供给,也让广大消费者受益。
四、“新八条”中有哪些干货?
“新八条”涵盖了财政、土地、环保等关键领域的支持政策,强化了责任落实、督查推动的行政措施,共计八条。
第一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将2020年全市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6个县(市、区),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和养殖场,并对各县(市、区)进行对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县(市、区)前两名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三、四条主要是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对出栏商品肉猪给予奖励。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规模猪场,对出栏10000头商品肥猪的规模猪场,落实省财政100万元的奖励政策,据实奖励;对出栏5000——10000头商品肥猪的规模猪场,市财政给予25万元的奖励,据实奖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奖励政策。二是更大力度扶持种猪生产。明确自2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对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每头省财政给予500元奖补、市县级财政再各奖补100元。三是落实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四是实行政策性保险免交政策。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由市县财政承担养殖场户投保费。
第五条,是生猪养殖用地保障政策。一是落实省政策举措,包括对新建规模猪场按每5万头产能安排3亩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二是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明确生猪养殖的设施用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第六条,是生态环保政策,要求优化生态环境管控。明确认真落实好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同时要求各地在去年组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回头看”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严禁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镇”“无猪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