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复工复产“新十条”政策兑现申报指南来了

近日,苍南发布了《苍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新十条”》,现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来了!一起了解一下吧~
“复十条第三款”给予员工返苍交通补助
一、政策内容
♦鼓励重点企业包车接员工返苍,县政府根据实际包车人数,按铁路列车二等座票价全额补助。(政策执行到2月29日)
♦外地员工2月24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等方式返苍的,按铁路列车二等座票价全额补助;2月25日至2月29日返苍的,减半补助;2月29日前自驾返苍的,按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二等座票价标准全额补助,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执行。对老员工带新员工来苍的,经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助政策。(政策执行到2月29日)
二、申报对象
苍南县重点企业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5月底前
申报平台: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申报资料:1、企业复工备案复印件;2、返苍人员工资册复印件;3、用工合同(新招用员工提供录用证明);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附件:企业需提供复工人员返苍交通方式相关凭证,如包车合同、发票复印件、铁路列车和客运汽车提供乘车凭证,并由企业盖章确认。
(二)审核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乡镇负责审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经信部门进行线上审批。
(三)公示阶段
拟奖补项目审定后当日,由各主管部门提交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四)资金拨付阶段
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信部门凭系统形成的电子审批单向申报单位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申报单位领取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四、咨询
经信局咨询电话:0577-68881735

“复十条第四款”返还缓交社会保险费
一、政策内容
(一)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可返还1-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三)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二、申报对象
符合政策内容的企业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5月底前
(该补助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现暂缓执行,待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与省市同步。)
受理部门: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资料: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审核
申报材料由受理部门审核后,报人社、税务部门执行。
(三)公示阶段
拟申报项目审核后次日,由受理部门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或其他官方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四)执行阶段
经公示无异议后,受理部门将数据发送到人社、税务部门进行执行。
四、咨询
人社局咨询电话:0577-64786065
税务局咨询电话:0577-68751017

“复十条第五款”支持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一、政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