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07 02:38 的文章

青岛一系列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怎么用?看这里

2月份以来,青岛先后出台一系列助力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经营稳发展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方便广大企业了解、申报、享受惠企政策,市民营经济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编发的《青岛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汇编》(电子书)和《青岛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一本通》(电子书)基础上,系统梳理了关键措施操作细则和申报入口的详细网址,以及相关咨询电话,形成政策申报指南,供广大企业参考使用。指南共分为稳岗就业、税收优惠、金融支持、降低成本、房租减免、对外贸易等6个篇章。

青岛一系列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怎么用?看这里

稳岗就业篇

1、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操作指南网址: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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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

实行“零跑腿”,全程通过网上办理和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核实。企业可访问青岛就业网,依次点击“我要办事--单位业务--中小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凭账户和密码登陆,根据网站提示填报申请信息。

咨询电话: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处

0532-83668928 ,0532-83660517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操作指南网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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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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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

目前我省、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部署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企业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民企之家”获取最新实施细则。

咨询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0532-85912362

青岛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0532-85715319

3、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底前应及时足额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结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应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补缴相应差额。

操作指南网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青住金字〔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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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

已实现网办的事项,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网上营业厅和“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可提前与各管理处公布的电话联系预约,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办理,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业务办理所需影像材料传至各管理处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32-12329

4、自2020年3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

操作指南网址:

《关于阶段性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及实施困难企业缓缴医保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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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缴费时直接享受。

咨询电话:

青岛市医保中心征缴服务处0532-85712877

市南0532-85971821

市北0532-83668975

李沧0532-87050101

崂山0532-88997557

城阳0532-58659923

西海岸新区0532-86166186

即墨0532-88520027

胶州0532-82232990

平度0532-88366716

莱西0532-66035833

保税区0532-86761913

5、自2020年3月1日起,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实施缓缴。

操作指南网址:

《关于阶段性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及实施困难企业缓缴医保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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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