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薛城区检察院全方位助力打赢防疫阻击战
正义网枣庄3月6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班云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汹涌来袭,当前各地防疫形势依然严峻。防控疫情,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同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积极参加特殊时期社会治理,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非常时期体现非常觉悟、保持非常定力、发挥非常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组织领导,建好疫情“指挥部”
疫情发生后,该院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全面统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研究重要事项。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薛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发布《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制定《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随时组织检查督导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严厉打击犯罪,守好平安“责任田”
疫情当前,张军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恶性犯罪,回应社会关切,各项检察工作不能等、不能停、不能拖、不能推”。该院注重统筹协调,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发力。敢于亮剑,为涉疫情刑事案件开通快速办理通道,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30人,批捕9件2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2件41人,起诉6件8人。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资进行诈骗一案是薛城区涉疫情刑事第一案,检察官提前介入,并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当日,即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在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当日,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对张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院亦在受理当日即对张某某犯诈骗罪作出判决。该案的从快从优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有效震慑了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不停歇”
为了能在疫情期间一如既往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确保抗击疫情、工作不停,该院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行线上办理新模式。
引导律师、民众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来信、来电方式反映咨询问题、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办理辩护代理预约等事宜;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新需求,依托电子卷宗新模式,助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规范高效办理。内部流转案件,采用统一业务系统、内网邮箱传输电子卷宗;外部流转案件,积极协调办案单位通过刻录光盘或机要专线邮寄移送。一方面由于该院特殊的地理位置,案件来源含涉薛城分局、枣西分局、高新分局、薛城监察委等单位,案源分散,沟通协调难度大;另一方面,部分案件来源单位人力、财力较为紧张,不具备同步移送电子卷宗的条件。为努力克服重重阻力,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主任积极协调,分批次与相关单位对接,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监委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工作机制已得到全面落实。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等,统一由公安法制部门、监委向检察业务管理部对接移送,检察业务管理部同步接收案件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及言词证据电子版。此举既方便律师阅卷,又提高检察办案效率,为推进案件信息化、高效化、便捷化、规范化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收卷30件123卷,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3件37卷,公诉案件17件86卷。
党员率先垂范,组建抗“疫”“先锋队”
在接到区委关于“机关联社区”的工作部署后,该院紧急召开动员会,全体党员干警踊跃报名,主动请缨,纷纷要求加入驻村防控工作队。经过院党组研究决定,选派6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的优秀党员干警组成防疫“突击组”,负责临城街道6个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与村居社区党组织共同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各项措施。按照村居社区统一安排,分别到临山路、永福路等5条主要道路的街头巷口,进行定点卡口24小时轮班值守、防疫劝导,协助严管严控居家观察人员、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防疫政策措施宣传解读,主动参与村居社区环境整治等工作,切实形成了工作合力,筑牢了疫情“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