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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研究报告:建议补齐中国金融企业的女性领导

  原标题:德勤研究报告:建议补齐中国金融企业的女性领导力短板

德勤研究报告:建议补齐中国金融企业的女性领导

  中国网7月31日讯 德勤中国公司治理研究中心30日在北京发布《紧迫的历史重任—培养和塑造中国的金融企业家》研究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建设银行原董事会秘书陈彩虹担任研究项目主持人和研究报告主笔人,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德勤中国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管合伙人吴卫军担任项目组组长和技术指导。

  陈彩虹指出,报告遵循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国内走向国际、从自发走向自觉三大主线,旨在为中国金融企业家的选拔、培养和成长提供方向性和系统性建议。

  报告主体部分包括四章,约6万字,涵盖金融企业家的角色与价值、成长和作为的环境、选拔与培养机制、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针对金融企业家培养、选拔、成长中的关键问题,报告一共提出了24项建议。

  项目组组长吴卫军概括了报告的五大亮点:

  第一,金融企业家应有稳定的、足够长度的任期。研究团队建议国有金融企业的中管干部在任期安排上,应当有长度相对稳定的履职时间要求,可考虑建立任期为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的制度。

  第二,内部提拔和外部“空降”的金融企业高管应维持适当比例。内部提拔和外部“空降”各有优点和不足,两种方式的结合运用值得推崇。金融企业转型变革时,可考虑偏重于外部“空降”;常态发展时,偏重于内部提拔,并稳定“内外比”比例,7:3或6:4较为有利。鉴于目前国有大型银行高管的选任“空降”程度较大,有必要提高内部提拔比重。

  第三,将党管干部原则和金融企业高管继任计划有机结合起来。

  第四,补齐中国金融企业的女性领导力短板。中国金融企业高管层女性占比极低,不仅未体现女性平等发展的社会要求,更让金融企业失去女性领导力的特殊贡献。研究团队建议对金融企业高管层中女性占比提出硬性要求。第一步要求所有的金融企业高管层至少有1名女性;当条件趋于成熟时,根据不同类别的金融企业情况,建立高管层女性最低占比的制度要求。

  第五,建立金融企业家“脱轨”行为的系统性和长效性预防机制。研究团队提出预防金融企业家“脱轨”的三大措施,分别是高薪养廉,结合“负面行为清单”的薪酬扣回机制和金融企业家退出机制,以及体制和企业文化的双重约束。

  陈彩虹指出,培养和塑造金融企业家是一项投入巨大、回报更高的社会系统工程,亟需在全社会、金融行业和企业、金融从业人员范围内,在制度和政策、机制、个人修炼多层面上,形成自觉的金融企业家培养的意识、战略、规划,并开启多元实践。

  陈彩虹在回答中国网记者提问时强调,“如果我们现在能够逐步完成一个群体的自觉培养和塑造过程,这批人成长起来后,将引导中国金融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