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管“美丽”行业更有序(经济聚焦)
化妆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监管实践需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日前已公布。时隔30年,化妆品行业基本法实现迭代。
《条例》对化妆品及其原料分类施策,简化注册、备案流程,明确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将进一步推动化妆品行业规范发展,营造更有序的市场秩序。
出门前抹上防晒霜,睡前贴上片面膜……对于爱美人士而言,化妆品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经公布便成为热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作为日常生活消费品,化妆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近年来市场规模年均增速达10%以上,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监管实践需要,新公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的化妆品行业基本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由原卫生部于1989年11月13日发布,1990年1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这一行业基本法时隔30年后实现迭代。新《条例》有哪些新规定、新要求?将对化妆品行业带来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企业。
如何管理用于防晒、防脱发等的特殊化妆品?
分类施策,鼓励行业创新
根据《条例》,我国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等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分类管理既能从风险角度进行科学管理,又能在很大程度上释放行业活力。”伽蓝集团产品法规部总监吴建铭表示,对普通化妆品和其他新原料采取备案制,将极大地缩减产品和新原料上市流程,契合了化妆品行业更新换代快的特征,为行业创新注入活水。
“产品和技术创新是化妆品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当前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收载了8783个原料,而最新版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字典的原料收录量大约是中国的3倍。对其他新原料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必将调动起国内外企业原料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此前,我国对化妆品新原料整体实行注册制管理,企业申报一个新原料往往需要多次补充资料,申报平均耗时数年之久,10年以来在我国获批的化妆品新原料屈指可数。”吴建铭说,“一旦备案制落地,我们也可以加快新原料的研究和创新。”
在简化注册、备案流程等优化服务方面,《条例》明确要加强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规定通过在线政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董银卯认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渠道,实现了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和生产许可信息的主动公开,同时为行政相对人申报、查询、取证等环节的办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化妆品质量安全谁负责?
首次提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明确主体责任
一直以来,委托生产是我国化妆品产业的重要生产形式。当前我国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企业有7万多家,其中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500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90%以上的企业采用委托方式组织生产,75%以上的产品为委托生产的产品。
为了落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条例》首次提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明确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承担注册备案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而其他诸如受托生产企业、境内代理人等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则在《条例》设定的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从处罚力度、罚款数额、从业禁止等方面大幅提升注册人备案人的违法成本,引导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注册人、备案人的制度设计源于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现状,完善了化妆品闭环管理中企业责任担当的重要环节,将全面提升我国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技术总监董树芬说,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将更加明确、科学,充分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有利于企业牢固树立产品主体责任意识。
《条例》鼓励和支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化妆品行业出现了一些新业态。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一直提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我们期望《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能够根据新业态的特点,制定相对应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