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 具体行业企业动
【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武汉市第一类企业可以继续生产或者复工复产,其他企业按照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3月18日下午的湖北省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表示,湖北省内企业要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分类分时、有条件地复工复产,具体行业和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曹广晶强调,3月11日以后湖北省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的防控,“不是‘一刀切’”。目前,湖北省内只有武汉市为高风险,其他市县风险等级均为中低风险。
“中风险地区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继续生产或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四类企业可继续生产或复工复产,中低风险地区复工复产要分阶段、有序组织实施。”曹广晶说。
曹广晶介绍,复工复产企业分四类,第一类企业是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及春节以来一直没有停工的企业,也就是“停不得”的企业,例如供电、供气、供油、供水、米、面、粮、油等企业,还包括对全国、全球产业链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等;第二类主要是指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还包括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第三类主要是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第四类企业主要包括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
“特殊时期还是要在保障疫情防控满足的条件下复工复产。”曹广晶表示,目前要强化复工复产条件管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审批到位。
曹广晶同时强调,要简化审批管理,考虑到湖北省疫情防控的情况,对当前复工复产的企业采取审批制,具体操作上尽量做到要利企、便民、高效,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线下设置专门窗口,线上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复工复产审批专栏提出申请,企业只需要提供《复工复产申请表》《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各市县是审批的责任主体,权力下放到市县,审批通过的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审批未通过的,要书面函告原因和改正意见。“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一定要落实防疫的主体责任。”
曹广晶强调,湖北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加强防护物资、人员和交通运输等保障力度。他表示,湖北下一步还将积极争取制定更多的优惠政策措施。
“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应及时升级企业的管理措施,当地防控指挥部应根据疫情严重的程度,视情况依法要求企业停产、停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杨勇在会上介绍,复工复产企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送至企业的隔离观察场所单独隔离。此外,企业应该积极配合医疗救治部门,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待隔离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并且14天内未发现新增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经当地防控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杨勇说。
“企业负责人要作为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杨勇强调,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落实严密的排查制度,建立返岗人员的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岗人员都要登记到人,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的排查登记,把好企业员工的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等症状,或者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该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此外,杨勇还要求,复工企业要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五天的用量;设置临时的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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