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10-01 12:50 的文章

立足民生领域 维护市场秩序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夯实责任,重拳出击,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和民生安全。

  助力打假维权,扫清企业发展阻碍。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从源头到流通全方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将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治理重点。通过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形成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今年截至8月,已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各类单位140余家次,查处假冒伪劣类案件59起,有力得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高新区分局:查获假冒白酒,加强行刑衔接

  2018年7月,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武进区南夏墅某烟酒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52瓶洋河梦之蓝M3、24瓶洋河梦之蓝M6、138瓶洋河天之蓝、86瓶洋河海之蓝、66瓶对开国缘、36瓶四开国缘、4瓶国缘K3。经“洋河”、“国缘”注册商标专利权人授权的鉴定人员鉴定,确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因涉案金额较大且当事人现场不配合检查,可能存在关门逃匿的情况,执法人员与辖区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同时顺藤摸瓜,根据线索连夜在湖塘某小区内的烟酒店附近布控,经过连续4天的高温奋战,又将正在店内销售假酒的凌某控制住。经统计,上述两处假酒销售窝点,执法人员共查扣侵权假冒五粮液、茅台等白酒1100余件,货值金额高达200多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侵犯“五粮液”、“茅台”、“洋河”、“国缘”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形式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之规定,武进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7月26日将案件正式移交至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追究其刑事责任。

  聚焦保健市场,集中打击市场乱象

  2019年,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通过集中力量摸排全区底数,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开展行政约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500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保健”类店铺576个,立案18起,对辖区内保健市场乱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湖塘分局:整治虚假宣传,打击保健市场乱象

  2019年1月9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武进区湖塘某食品店在武进区湖塘镇创业大厦销售银色世纪系列保健食品过程中夸大功效。经查明当事人通过举办会议讲座、PPT展示、口头讲解、宣传折页等方式,宣称银铃牌海汇健、海欣胶囊等银色世纪系列产品的优势是“具有干预人体疾病的效果,是干预疾病的根本保障”,并列举了对免疫功能低下及恶性肿瘤患者等疾病的干预组合套餐。同时,借助宣传上述产品中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另查,上述宣传内容与上述产品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的保健功能不一致。

  当事人在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的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保障新国标实施,电动自行车整治放大招。

  为推动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生产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在相关领域和行业内开展全面的排查摸底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核查经营主体共248户,检查辖区内全部14家生产企业。

横山桥分局: 偷换厂址

  2019年5月13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横山桥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常芙东路某电动自行车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的生产车间有41辆电动自行车半成品,随车合格证显示型号为:TDT01Z。执法人员查阅了当事人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发现证书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