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9-11 01:20 的文章

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 平邑深挖人民调解员协会潜能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9月10日讯(记者 林鹏 见习记者 张瑶 通讯员 王春锋)近年来,平邑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整合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促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的要求,深挖人民调解员协会潜能,坚持精细化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积极发展会员组织 组织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

  坚持抓住组织机构这个协会建设的根本,多措并举,聚焦发力,人民调解组织向网格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大力调整充实村居(社区)调委会,巩固完善镇(街道)调委会,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创建品牌调解室。全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3个,村居调委会519个,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分别是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县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驻法院调解室、驻检察院调解室、驻公安局调解室。特色鲜明、贴近百姓、群众认可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已建立5个,全县构建起以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会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队伍整体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队伍建设是协会建设的第一要务,强化管理,加强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队伍构成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服务有效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两个全覆盖"要求,配齐配强了人民调解员,结构渐趋合理。目前,镇村调解组织和重点行业领域的调解组织均已成立,全县专职调解员达560余人,兼职调解员近1500人,一大批懂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热爱调解的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人民调解员的知识、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协助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配套实施办法,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初步构建起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支柱、网格(网点)信息员为辅助、兼职人民调解员为补充的"三位一体"队伍建设格局。

  队伍教育培训向常态化高端化发展,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强化。坚持分级培训与鼓励自学相结合,建立科学长效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岗位培训、示范培训、案例研讨、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队伍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综合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意见》,协助制定出台了《平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人民调解员工作考核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建立人民调解员准入制度、分级培训制度、专家库制度,全县80%的调解组织达到了规范化标准。

  业务建设不断深化,法律服务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

  坚持把加强业务建设、促进行业发展作为协会的根本任务,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得到生动体现。

  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更加接地气、顺心气。人民调解聚焦民生敏感领域、社会热点难点,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人民调解涵盖多个民生领域,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利益诉求提供了"贴心贴身服务"。围绕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结构性供给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迈入"互联网+"时代,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极大地适应了基层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需要。

  业务平台丰富多元,方法更加科学化、多样化。借助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在县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按照沿街落地、"前台后场"功能格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场所,将人民调解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同时协调整合外部资源扩增量,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度、广度,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调解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在坚持利用"村头"、"地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上门调解、现场调解的同时,注重利用群众议事、联合调解等方法开展调解工作,促进调解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