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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正式恢复跨省团队游 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

人工智能朗读:

7月18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经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从即日起,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经营跨省(市、区)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湖北日报2020年7月18日讯 7月18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经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从即日起,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经营跨省(市、区)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省文旅厅要求,迅速组织动员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加大复工复业力度,强力推动旅游业务恢复发展。各地要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切实加强旅行社行前管理、行程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应急协调处置。各地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动全省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附: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指导全国旅行社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有序恢复经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动态调整。指导旅行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坚持有序恢复。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行社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复工复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行业组织要倡导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旅行社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

二、行前管理

(四)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明确各方权责。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要强化数据分析,提高产品防疫标准。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五)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六)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