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7-13 19:46 的文章

消费卡券、减轻房租成本、复苏影院…济宁出台具体措施刺激居民消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消费回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2020年力争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销售额(营业额)实现增长,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确保前三季度限额以上批零业商品销售、餐饮消费、限额以上汽车类销售、旅游消费、文体消费、电子商务发展、消费券发放等省定七大类指标均进入全省前十名。《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推进措施方面,包括了消费卡券、减轻房租成本、复苏影院消费等15个方面。其中,发放消费卡券提升消费意愿主要通过统筹使用财政、社会资金,向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追加投放社会消费券。将第四届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艺术演出、体育健身活动等纳入全市“2020济宁消费季”统筹推进。通过政府引导与企业促销相结合,采取政府出资、金融助力、企业促销等多种形式,尽快形成现实购买力,刺激消费潜力释放,撬动城乡消费市场。

  减轻批零住餐企业房租成本压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企业,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

  支持商贸领域发展总部经济,对设立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或区域首店,且在济宁市注册为法人公司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全国新品首发体验店或新零售智慧门店,且在济宁市注册为法人公司的,每家店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2020全年在济宁市新建连锁直营门店(点)在10家以上、2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店经营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奖励。

  壮大企业主体,实施批零住餐企业梯次成长计划,促进“产转法、个转企、企升准、准升限”,支持异地企业在本地注册法人单位,扩大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数量。对2020年限上新纳统企业,每户企业奖励3万元;支持重点企业以新建和兼并重组等方式增加营业网点,培育本土品牌企业;推动公务消费、政府补助、招投标等向限上企业倾斜。

  培植消费新模式,通过筛选济宁特色商品,强化与媒体平台合作,组织“网红县长、网红局长、网红达人”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培育网络消费新热点。鼓励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对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入驻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直播间数量超过10间,活跃主播人数超过10人,帮助市内企业通过直播实现网络零售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排名前十的电商直播基地,每个直播基地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2020年前三季度网络销售额排名前30名的企业(以省商务厅监测平台数据为准),每家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此外,通过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培育惠民消费增长点。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同时,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设立“周末、节假日临时外摆”。鼓励便利店、餐饮店、书店等发展24小时业态,适当延长夜间经济业态聚集区公交线路夜间运营时间,方便市民夜间出行,丰富夜间消费市场。增强汽车销售市场活力,支持汽车城商圈开展夜间经营活动;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对前三季度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同期且增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前3名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4—10名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推动5G终端消费,支持运营机构对购买5G智能终端、办理5G套餐业务的予以优惠。

  促进特色商业街区和社区消费。突出“文化、水韵、美食”三大特色,以主城区浣笔泉步行街、南池商业街、济州老街、印象吟龙湾改造提升为重点,形成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商业消费聚集区,全力打造“运河记忆”城市品牌;其他县(市、区)各建设改造1—2条特色街区。对认定为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开发夜游项目投入总额前3名的景区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