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如何精准发力助力“六保”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在全球200多个国家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面对国际环境变化以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央在“六稳”基础上又提出“六保”,核心是要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保险业该如何对此精准发力?
保就业:失业保险制度亟待改革
疫情对我国就业形势产生一定冲击,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诸多生产经营困难,部分劳动者失去了工作岗位或是经营收入。“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之一,就是就业和民生问题。提出‘六保’并把‘保就业’列为首位,因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动因所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说。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是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重要工具。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05亿人,占城镇就业人数4.42亿人的46.3%。
但现行失业保险制度面临市场经济发展变化以及制度本身欠缺的双重考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分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三个缺陷:“失业受益率”比例低;“参保受益率”持续下滑;失业保险基金规模越来越大。郑秉文建议,要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精准度,确保参保人员就是真正需要领取失业金的人。“放宽失业农民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制最为紧迫。”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早在2017年12月就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今没有公布修订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认为,修订后的制度要建立适应非标准就业人员特点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很多参保的失业人员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主要是因为‘主动辞职’不符合领金条件,限制了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作用。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主动辞职人员其实也是被动辞职的。”莫荣说。因此,对主动辞职人员有条件放宽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考虑将“主动辞职”3个月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参保人员纳入领金人员范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这项措施可以保证失业农民工在参保不足1年的情况下,能享受到一定保障待遇,缓解农民工外出就业因疫情受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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