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4-28 12:05 的文章

唐山中院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化解庞大集团债务危机

打赢重大金融风险战  助民营企业破茧重生

唐山中院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化解庞大集团债务危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黄岩 通讯员 马超)涉及人数最多、跨地域最广、标的额最大、司法处置时间最短……唐山中院经过艰苦努力,成功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化解了庞大集团债务危机和金融风险,在全省破产案件审理中创下了“四个第一”,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战役上,打了一场漂亮仗。

  庞大集团巨额债务风险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得以化解,创造了以法律手段拯救民营上市公司的经典案例,打造了司法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唐山样板。

  庞大集团金融风险的由来

  庞大集团系由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经销和维修养护,是国内第一家A股汽贸集团、全国行业龙头企业和河北省大型民营骨干企业。2016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37位,在河北省服务业企业中名列第一。

  近年来,庞大集团经营和债务危机日趋严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庞大集团负债总额263.90亿元,资产负债率80.28%,已严重缺乏偿债能力。各大金融债权人抽贷、停贷,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全国各地债权人陆续向法院进行诉讼,查封庞大资产及账户,企业面临重大债务危机。近3万名员工情绪很不稳定,广大股民心理产生恐慌,极有可能引发重大金融风险。

  唐山中院的担当与参与

  庞大集团债务危机暴发后,省、市领导要求集中力量化解风险。市中级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推动风险化解工作。

  参与组建全国债委会。河北省高院和唐山中院先后4次参加全国金融债委会会议,就有效避免大面积抽贷和查封行为建言献策。

  实行案件集中管辖,预先司法防范。截至2018年10月份,涉庞大集团的金融借款案件15家,标的额约18亿元;涉其他债权人的诉讼案件237家,遍布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深圳等地法院,部分法院对庞大集团相关企业的账户及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单靠金融债委会无法解决司法问题。

  为确保庞大集团全国债权人大会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彻底解决庞大集团债务危机,唐山中院在河北省高院支持下,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将涉及庞大集团的诉讼和执行案件指令,由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在集中管辖期间,唐山中院共化解案件108件,释放资金29亿元,为处置庞大集团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借鉴相关案例 依法战略重组

  成立全国金融债委会和案件集中管辖,虽然暂时遏制住了庞大集团的退市风险,但唐山中院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内上市公司解决债务危机的案例,认为只有根据《企业破产法》进行司法重整并引入战略投资人,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面临的各种风险,实现企业治理结构、资产结构等全面优化,实现各方利益共赢,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唐山中院配合市政府推动企业与深商集团、深圳元维公司和国民运力组成的联合重组方,在短时间内开展了多轮深度磋商,按照“启动司法重整、实施债务重组、改善公司经营治理”的具体方案,仅用十余天就高质量完成了重整预案材料。

  重整预案制定后,唐山中院以最快速度向省高院上报,省高院第二天就向最高院递交了材料,随后又和唐山市政府、唐山市中院向最高法院进行汇报。

  38天后,获得了最高法院批复,创造了全国上市公司重整申请获批最快速度。获批当天,唐山中院即受理此案,标志着庞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正式入轨。

  政府法院协同联动 司法重整化解风险

  启动重整程序后,唐山中院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成功”的总体思路,主动寻求市政府的支持与协助,与政府实施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协同作战,推动府院联动,护航司法重整。

  唐山市政府成立了庞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庞大集团清算组,建立了周例会、月调度制度,唐山中院成立了专门指导合议庭。一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一月集中调度一次,从2019年9月至12月共召开府院联动专题会议17次,定期分析研判,调度推动、遇到问题随时解决,充分发挥了政府、法院的协调联动作用,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