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剑”砺“盾” 知识产权保护行稳致远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就是保护创新发展,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只有知识产权得到普遍认同和保护,发明创造才更有潜力,经济科技才能更好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才能更加提高。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期间,本版推出该组报道,以便读者更多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
4月22日,我区首个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平台“中国·北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在呼和浩特上线启动,平台综合了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强化保护,能够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对于平台建立初衷,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韩勇举例说,如果一个孩子在小时候创作的美术作品被某厂商用作T恤图案,想要维权是难上加难的。可是,如果将孩子的作品上传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作品就能得到保护。
这个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就像一个为知识产权量身定制的“盾牌”,为保护知识产权再添一件利器。在立起“盾牌”的同时,我区还为知识产权铸造了法治之“剑”。
强执法严惩治
重拳砸向侵权行为
今年1月,包头市知识产权局对一起涉嫌侵犯某酒店环保拖鞋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责令包头市内蒙古向日葵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侵权产品“艺森迪”牌拖鞋。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李东升表示,依法处置该案件是我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举措,我区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开展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做好加强民生关切领域侵权假冒商品整治、加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8项整治工作,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商品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依法查处和曝光一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2019年,全区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73件、案值354.81万元、罚没金额213.47万元;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8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8件,有效遏制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2019年,我区积极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面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实地检查专利代理机构7家,全区共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25件,严厉查处了一批专利代理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了各类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了我区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另一方面,自治区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19年,全区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716件,当年全部结案。在这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新类型案件,如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这些疑难复杂案件的数量在不断增多。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对知识产权的“严保护”政策,加大了侵权损害赔偿力度,特别注重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侵犯商标权“制假售假”行为的惩治力度,判赔数额大幅提高。如对一起食品饮料侵犯商标权的案件进行的改判,将原判6万元的赔偿数额提高到100万元,大幅度提高了知识产权违法成本。在对一起侵权人已在国内外电影展上荣获多个奖项的侵害著作权纠纷进行改判时,按法定赔偿最高额支持了著作权人请求的赔偿数额及合理开支,充分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张宏斌说,这样严格的司法保护,旨在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遏制和震慑侵权行为,积极推动建立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市场经营秩序。
与此同时,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快保护”工作机制,实施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的方便、有效、及时,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试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的决定》《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流程》。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提速增效,及时有效地遏制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聚拢法治“五指”
打出保护组合拳
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性工作。在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宝平与被上诉人内蒙古阿儿含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额日乐、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3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4.6万余名网友同步在线观看。该项活动,不仅向大学生们展示了生动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还通过媒体向社会不同主体展示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与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