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4-19 22:20 的文章

最新解读!事关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就如何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今年公务员选调生如何招录?

  毕业生的“一对一”就业帮扶怎样申请?

  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湖北8部门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干货满满

  一起来看看吧!

  省委组织部解读

  一、名称内容

  加大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力度,扩大基层就业规模。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增长20%,选调生招录计划增长50%,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倾斜。

  二、适用范围

  符合我省公务员考录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选调生招录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

  公务员招录:按照公务员考录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后续工作。

  选调生招录:先完成原计划800名选调生招录工作,再组织追加400名选调生专项招录工作。

  四、办理材料

  按照公务员和选调生考录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负责单位

  省委组织部

  六、咨询及反映问题的途径

  公务员招录咨询电话:027-87231389

  选调生招录咨询电话:027-87232240

  公务员和选调生招录政策发布网址:

  

  考试报名期间政策咨询:12333

  省发改委解读

  一、名称内容

  (一)加强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双创支撑平台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创建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积极与国内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加快双创服务模式创新,实现传统孵化模式的提档升级。搭建创业创新人才超市,为各类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服务。加速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推进科研资源共享,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开放政府资源,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双创公共云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双创服务平台。

  (二)完善大学生双创服务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选湖北”计划、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等,落实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等。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创业创新教育专职教师,完善兼职创业导师制度。

  (三)促进校企合作。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通过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双创活动。促进产教融合,建立高校专业与区域特色产业对口合作关系,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创新课程和教学资源、培养培训师资队伍,开展人才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定向培养等。

  二、适用范围

  第(一)项政策适用于我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硚口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昌市西陵区、荆州市荆州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区域示范基地。

  第(二)、(三)项政策适用于我省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高校院所示范基地。

  三、办理、负责单位和咨询

  以上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负责单位、咨询反馈均为各双创示范基地。

  省教育厅解读

  解读一

  一、名称内容

  2020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

  二、适用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省(除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考生报名;3.参加统一笔试;4.参加面试;5.考核、体检和公示;6.办理聘用手续。

  四、办理材料

  证明应聘资格的证书、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以招聘单位具体要求为准。

  五、负责单位

  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全省统一笔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面试、体检、考核等。

  六、咨询及反映问题途径

  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马彦格,027-87328003。

  解读二

  一、名称内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二、适用范围

  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