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趣事 2020-12-30 11:44 的文章

师醉驾撞上大车致1名学生死亡

临放假,班主任老师周某找了5名学生留下,整理班级的一些杂事并将学生宿舍收拾下。事情结束后,老师和5名同学一起去喝酒。次日,周某开车载着两名学生的途中,因醉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开车的周某和1名同学杨某嘉死亡,另一名同学受伤。12月29日,死者杨某嘉的家属张女士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老师送学生途中遇事故两死一伤

杨某嘉今年24岁,就读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今年大二。

12月19日,学校正式放假,部分学生当天就回家了,21日,院方要求学生全部离校。学生们放假后,班里的卫生和学生们的宿舍,需要进行清理和收拾。

12月20日,班主任老师周某,学生杨某嘉、马某某、杨某铭、王某某及刘某某5名同学一起留了下来。

张女士称,班里和宿舍的事情忙完后,周老师和5名同学一起前往泰安市一家KTV喝酒并唱歌,玩了一个通宵!

12月21日早上5点多,6人从KTV里面出来,杨某铭、刘某某和马某某一同回到了学校,班主任周某就开车送另一同学王某某回宁阳老家,并让杨某嘉陪同前往。

但就在开车的途中,发生了意外。12月21日早上6点多,周某驾驶的车辆到了肥城市泰东路的时候,与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车祸导致周某、杨某嘉死亡,同车的王某某重伤。

班主任与5名学生喝酒至凌晨,老师醉驾撞上大车致1名学生死亡,家属:学院监管不力应担责

车祸事故中死亡的学生杨某嘉

张女士称,当晚被留下一起干活的同学们告知,当时,是周老师执意让杨某嘉一同前往,去送王某某的。

警方认定班主任老师系醉驾

12月29日,记者联系到了当天一同被周老师留校帮忙处理杂事的学生杨某铭,他肯定了张女士的说法。

同时,杨某铭提供了一段与刘某某(5名学生之一)的通话记录。通话中,刘某某也肯定了当晚发生的事情经过。

张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后,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前往处理,并于12月24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班主任与5名学生喝酒至凌晨,老师醉驾撞上大车致1名学生死亡,家属:学院监管不力应担责

 

班主任与5名学生喝酒至凌晨,老师醉驾撞上大车致1名学生死亡,家属:学院监管不力应担责

 

记者从该认定书上看到,警方给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为:2020年12月21日6时许,周某驾驶的轿车驶入对行车道内,与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碰撞,致周某及乘车人杨某嘉死亡,王某某受伤。

警方认定的事故形成原因是: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靠右侧行驶。周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嘉、王某某无责任。

张女士介绍,事发后,家里人两次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负责人沟通此事,第一次,院方负责人称家属有什么诉求可以告知,并尽力解决。

“我们跟随院方领导回到学校后,院方律师却突然出面告知家属,责任人是班主任周某,家属应该去找周某,学校没有一点责任。”张女士说道。

12月28日,杨某嘉家属再次跟院方沟通此事,但至今未果。

家属认为学校监管不力

张女士和家人不认同院方的说法。

张女士提出:“周某作为学院教师、杨某嘉的班主任,放假时间滞留学生,并邀约通宵饮酒,严重违背职业道德,与学院监管不力有必然因素,因此,院方应该给予赔偿。”

对于学生及家属们的说法,是否属实?12月29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周某家属未果。

随后,记者又多次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进行联系,但对方手机或在通话中,或拨通后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又发去短信,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对方任何回复。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主任分析认为,首先,作为班主任及醉驾司机,其明知酒后却驾驶汽车,并导致车上乘客学生死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交警部门也已查明。因其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学生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班主任家属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最后,对于学校来说,如果学生家属认为学校存在监管不力,管理疏漏,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过错的,同样有权要求其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