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19-09-08 12:45 的文章

央地促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密集推出

原標題:央地促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密集推出

  科技創新成果轉移轉化政策正加快落地。《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理事會剛剛結束今年的盡調工作,創業投資子基金即將迎來新一輪擴容,屆時規模有望突破300億元。除資金鏈外,上海、廣東、四川等十余個省市密集出台“地方版”細則方案,北京、山西等地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草案)》也在加快征求意見。中央和地方正著力從產業鏈、服務鏈和人才鏈上全面疏通科技創新“最后一公裡”梗阻。

  引導基金擴圍 新一批“在路上”

  為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引導帶動社會資本投資科技成果轉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2019年度的創業投資子基金展開了前期的盡調工作。

  “對相關申報企業開展盡調,每年有一至兩次。國家科技風險開發事業中心剛剛在8月上旬組織了一次盡調活動。”知情人士透露,新一批的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子基金成立已箭在弦上。

  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2018年度共設立6支創業投資子基金,分別為白銀科鍵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濰坊中科海創股權投資合伙企業、寧波執耳創業投資合伙企業、廣東國民凱得科技創業投資企業、北京金科匯晟創業投資合伙企業和常春藤(常州)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上述6支基金規模高達49.67億元。加上2015年、2016年的兩批,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下設的創投子基金近14支,基金規模近250億元。我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已達20支,總規模近300億元。

  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理事會理事、上海市建緯(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毅超表示,近年來國家引導基金在科技成果轉化的杠杆作用非常明顯,成效也比較顯著。“企業對引導基金的申請條件和對未來投融資的限制政策等比較關注,各地政府主導的引導基金也快速發展。基金主要集中於各地區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需求的行業及領域。”袁毅超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科技企業成長的過程一般分為0到1、1到10和10到100三個階段,其中第一部分的0到1階段,主要包括研發、進入孵化器和成立公司,這個階段是最難的過程,近90%的公司都會死掉。”從事20余年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中科院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汪斌坦言。

  在專家們看來,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有利於發揮財政資金杠杆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幫助中小科創企業度過艱難的階段。

  央地協同 成果轉化“遍地開花”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早在201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與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出台《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法〉若干規定》,形成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三部曲”。而《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也第一次提出了國家技術轉移體系的概念,並提出了“兩步走”建設目標:第一步,到2020年,適應新形勢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本建成﹔第二步,到2025年,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全面建成。

  近日,科技部等6部門印發《關於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具體來說,將修訂完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取消職務科技成果資產評估、備案管理程序等。

  地方層面,促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更是“遍地開花”。記者初步統計發現,去年以來,四川、陝西、廣東、河南、山東、上海等十多個省市相繼出台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而北京、山西等地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草案)》已經在公開征求意見。北京明確提出,科研人員將享有更大成果轉化自主權,其中高校院所可將科技成果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轉化效益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可享受落戶、住房等待遇。而山西省將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用於支持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實施和高新技術的產業化。該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克扣或者截留。

  打通創新發展“最后一公裡”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而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則是創新驅動的最后一個環節。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每年有3萬項通過鑒定的科技成果、100多萬項的專利技術,但能轉化為批量生產的僅佔20%、能形成產業規模的隻有5%,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科技成果轉化率一般在60%-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