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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6人被双开!都是从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开始

山西6人被双开!都是从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开始

三晋都市报综合报道

9月1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陈伟、武建东、杨磊三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罚决定。另,晋城市纪委监委、忻州市纪委监委、大同市纪委监委分别公布一批处罚决定。

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批准,晋城市纪委监委对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磊——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赠送礼品、礼金。

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违法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杨磊简历——

杨磊,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西绛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劳资处助理调研员;2000年8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劳资处副处长;2006年4月,任晋城监狱(晋城晋普山煤矿)党委副书记、政委;2010年3月,任曲沃监狱(山西润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监狱长(执行董事);2016年6月,任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伟——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服刑人员特定关系人的宴请并接受请托,错误适用法律规定,违规违法为服刑人员减刑,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陈伟简历——

陈伟,男,汉族,1964年1月生,山西曲沃县人,大学文化,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9月,任洪洞县人民法院代院长;2003年11月,任洪洞县人民法院院长;2010年1月,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8年8月,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已撤销其相关法律职务。

汾阳监狱副调研员武建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批准,朔州市纪委监委对汾阳监狱副调研员武建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武建东——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违法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武建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武建东简历——

武建东,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西中阳县人,本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4月,任汾阳监狱基建监区教导员;2000年12月,任汾阳监狱副监狱长;2008年11月,任汾阳监狱副调研员。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邢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9月12日,忻州市纪委监委官网《新闻头条》发布:日前,经批准,忻州市纪委监委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邢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邢锐——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审理服刑人员减刑等案件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无视服刑人员虚假检举线索,突破检察机关同步监督意见,错误适用法律规定,违规违法为服刑人员减刑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