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1-06 09:41 的文章

我县筑巢引凤留人才

  日前,我县出台了《嘉善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聚集符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提升其住房品质,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人才扎根的良好生活环境。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工作人员杨瑞益介绍,此办法的出台是在《嘉善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根据近年来我县公寓建造、人才居住、房价上涨等多方因素影响下修订的。新出台的办法明确了人才居住条件、公寓申报、居住时间、优惠享受等方面事项。

  杨瑞益表示,该办法侧重保障新引进的大学生。规定租住人才公寓为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在魏塘街道、罗星街道、惠民街道、大云镇及工作所在地镇(街道)皆无住房,无不良记录,且属于一般人才、高级及以上人才、特殊人才等人群。“2017年,我县推出了174套人才公寓房源,2018年,又推出了307套房源,随着我县人才引进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人才集聚度逐渐提升,人才公寓房源紧张,对此,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有所调整。”杨瑞益说,目前将按人才层次优先级,采取轮候制度,分批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

  为方便人才申报人才公寓,新出台的办法规定,符合租住条件的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直接向县人力社保局或其委托机构提出线上申请(嘉善县人才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协议单位可由指定经办人汇总后统一提交,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到县人力社保局现场核验。

  杨瑞益介绍说,出于人性化考虑,对于人才在租住人才公寓期间在我县购买商品房住房的,允许申请短期续租,但租住期仅限于不动产交房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另外,考虑到房价上涨等因素,对于人才租住时间也有所延长,在原来租住3年期满后,确有需要的,承租人可以申请一次不超过2年的续租,续租期内,每年租金按当年基准价收取。

  据了解,为留住人才,营造优质的居住环境,我县不仅从制度上完善了人才公寓管理,人才公寓的配套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中。

  在旭景嘉苑1幢,记者看到装修人员正在对门头进行装修,而在3楼,更是配置了便利店、茶吧、健身房、洗衣房以及党建室等。负责管理人才公寓的嘉善县博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助理顾凡伟告诉记者,目前人才公寓1幢已基本住满,为方便人才生活,增加人才之间的交流,我县相关部门在1幢楼3楼改造配置了功能性用房,进一步优化人才居住环境、增强人才归属感,特别是配置的党建室,增加了党员人才活动阵地,让党员人才更有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