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9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2019年第3次全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将于2019年9月21日举行,我省将组织参加本批次的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国家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原则上实行三级管理,组织实施的鉴定机构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人才中心)、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经国家卫健委人才中心评估,我中心获批为贵州省卫生健康行业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国家卫健委人才中心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下,负责本次考试贵州考区考务管理工作,因暂未设立鉴定站,本次考试暂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鉴定职业及考试时间
考试职业
考试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理论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
健康管理师
三级
9月21日
9:00-11:00
考试形式:
人机对话考试
9月21日
14:00-16:00
考试形式:
人机对话考试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16: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6:20。
四、申报条件
申报健康管理师(三级)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二)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报名资料
(一)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不得变动表格格式)。
(二)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采集个人身份信息)。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交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的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报告。
(四)除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一)的考生外,符合第(二)或第(三)条报名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的结业证书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五)提交培训证明材料
1.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且该机构已在我中心成功备案的考生,由该培训机构统一进行申报并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1)培训方式为面授的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的资料:
①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课程安排表;
②培训机构师资情况介绍;
③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介绍;
④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联系方式)以及培训上课记录等;
⑤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培训方式为网络课程的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的资料:
①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网络课程安排表;
②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联系方式);
③学员参加网络课程学习,课时完成情况后台统计表;
④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但该机构未在我中心成功备案的考生,个人申报时,需由本人参加培训的机构提供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1)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学时课程安排表;
(2)培训机构教学场地、师资、设备说明;
(3)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若培训资质不符合相关要求,该机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4)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色证件照(与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一致),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照片大小为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 15kb-45kb。
4.电子照片文件以考生证件号码为文件名。
(七)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