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深圳“第11区”商品房解冻 限购2套限售5年!11月超20城发布人才新政 楼市风向要变?
近期,各地购房政策调整的频率多了起来。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冻结了两年的合作区商品房正式解冻销售。
根据公告,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在合作区购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限购区域;在深圳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包含商务公寓)套数不计入合作区限购范畴;合作区仅限居民家庭购房,限售5年。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合作区购房政策调整,也是为了吸引人才,体现了当前深圳市场改革对于相关区域给予差别化购房优惠政策。近两个月,部分城市开始集中用人才政策调整购房资格,11月全国调控政策次数创年内最高。预计针对人才的定向放松限购做法会成为一个趋势。
深汕合作区商品房解冻,限购2套限售5年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二、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市其他限购区域;在深圳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包含商务公寓)套数不计入合作区限购套数。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四、合作区管委会及市住房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五、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限售5年。
七、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八、居民在合作区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购)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九、购房人须按照本公告认真核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而进行的房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公告称,该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为妥善解决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推动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深汕特别合作区被称为深圳市的“第11区”,距离深圳市东部约60公里、离市中心约120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便捷,是粤港澳大湾区向粤东沿海经济带辐射的重要战略增长极。合作区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由鹅埠、小漠、赤石、鲘门四镇组成,人口约7.73万人,海域面积1152平方公里。合作区的战略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滨海智慧新城。
早在2017年,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的利好影响下,合作区的房价出现大幅上涨,引来不少外地购房者。为维持合作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防止炒房客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合作区房地产市场从2017年5月开始冻结,房子不能过户,户籍也不能迁入。
对于此次合作区购房政策调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深汕合作区这两年的推进体现了当前城市之间对外贸易和宏观经济调整下的变革,其住房政策也值得关注。此次购房政策,一方面给予了较好的优惠待遇,如在合作区购房不计入深圳限购名额,不影响在深圳其他区域购房,使大家到合作区工作就业学习压力较小,买房阻力相对较小。另一方面,有些政策仍执行跟深圳类似的政策,如实行限购、5年内不能转让,体现了当前对住房政策继续管控的导向。该政策对合作区住房交易给予优惠,使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同时也体现了当前深圳市场改革对于相关区域给予差别化的购房政策,使改革得以推进,也使得住房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至于商品房解冻对楼市的影响,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国仕英认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时间已经长达两年之久,市场已经进入低谷,购房者在市场长期调控下也逐渐回归理性,合作区的“解冻”也就自然而然的到来了。随着“解冻”政策的颁布,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将会有所起色,成交量上涨,但受调控政策的影响,购房者已经回归理性,未来不会再出现量价大涨的现象。
11月全国超20城发布人才政策